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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合理安排16名转隶人员,其中1人担任班子成员,6人担任部室主任;将纪委人员和转隶人员“混搭”!

2017-12-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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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题目是:山西高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班子组建 推进人员融合

延伸阅读来源自中纪委官网:天津:同步推进市区两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重点速读


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安排16名转隶人员。其中1人担任班子成员,6人担任部室主任,将纪委人员和转隶人员“混搭”,把熟悉职务犯罪调查的人员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诉讼业务的人员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实现了优势互补。


目前,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编制数34名,占机关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一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人员26名,平均年龄42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13人。与改革前相比,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12名,占比提升了11%


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原反贪、反渎、预防职能转隶至市监委后,市纪委、市监委内设部室整合为14个,其中执纪监督室4个、执纪审查室3个。其中,执纪监督室负责对联系单位(片区)的日常监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执纪审查室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初核和立案审查,没有固定联系单位(片区)的,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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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高平市在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紧抓沟通思想、班子配备、人员融合等关键环节,科学谋划、精细施工,实现了人员、机构、职能的深度融合,为监察工作体制顺畅高效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转隶前期,高平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与转隶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并对转隶干部进行家访,充分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明确转隶人员待遇不变,检察官员额制度继续执行,消除转隶干部的后顾之忧,为顺利转隶打下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今年3月,高平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该市通过举办全市纪检干部集中培训、开设机关“大家讲坛”、创建“高平纪检人”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干部认清新岗位工作内容、职责任务、纪律要求,做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

     干部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干部配备中,市委统筹考虑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的工作经历、专长、年龄等因素,采取优势互补、交叉配备、混合编排的方式,对干部岗位进行合理配置。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安排16名转隶人员。其中1人担任班子成员,6人担任部室主任,将纪委人员和转隶人员“混搭”,把熟悉职务犯罪调查的人员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诉讼业务的人员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实现了优势互补。

      与此同时,该市在干部调配过程中,将人员力量重点向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一线部室倾斜,以强化执纪监督力量。目前,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编制数34名,占机关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一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人员26名,平均年龄42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13人。与改革前相比,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12名,占比提升了11%。

     同时,对部室进行重新整合,并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创新组织制度,实现相互协调制约,确保纪法衔接,运转顺畅。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原反贪、反渎、预防职能转隶至市监委后,市纪委、市监委内设部室整合为14个,其中执纪监督室4个、执纪审查室3个。其中,执纪监督室负责对联系单位(片区)的日常监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执纪审查室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初核和立案审查,没有固定联系单位(片区)的,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授权”。(毕仲武)


延伸阅读

 日前,天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把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突出人员转隶这个关键,按质按时实施改革步骤,用工作实效展现担当作为。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市委担起主体责任,市纪委负起专责,各区党委要坚决把职责扛起来,区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牵头抓总,抓住关键,统筹推进,以更高标准完成好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鸿忠强调。

  中央纪委召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李鸿忠先后四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市纪委切实负起专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吹响集结号,晒出时间表,绘就施工图,同步推进市区两级改革试点工作。

  天津市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建章立制。研究制定《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从程序上、实体上促进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起草《纪委监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明确审查措施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界限;制定《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梳理汇总出13个方面43项具体衔接配合的事项,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汇总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针对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从犯罪构成要件中细化需调查收集的各类证据及标准;制作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文本,为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引和模板。

  突出抓好转隶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市区两级纪委和检察机关机构编制、人员现状等底数,形成《天津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方案》《市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工作流程》和《市级检察机关转隶人员资格条件》。目前,正在加快审核拟转隶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为推动区级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市纪委制定了《天津市区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各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会议,部署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纪委领导同志对口联系16个区,审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研究区级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组成人选等有关事项。

  各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涉及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转隶、职能变更等各项工作。滨海新区纪委对纪委和检察机关机构数、编制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和平区纪委及时与区检察院沟通对接,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分阶段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北辰区对《试点实施方案》《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等反复研讨论证;蓟州区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层层落实到责任人。

  “纪委要当好监察体制改革的‘施工队’,强化担当精神,切实负起专责,认真谋划,精细施工,扎实推进,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天津落到实处。”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修明说。(天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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