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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高考奖励金、高中辅优补差补贴,校长、副校长被监察委处分!

2018-04-06 三湘风纪 监察践悟

来源自湖南省纪委监委官微“三湘风纪”:处理结果来了!学校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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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回复】第74期


网友举报


近日,“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反映泸溪二中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湘纪君向泸溪县纪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情况调查


经查,2017年泸溪县第二中学高考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县高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考奖励方案对县二中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但县二中在当年9月份发放高考奖中扩大了表彰范围并提高了奖励标准,涉及到校级领导、校处室办主任和校处室办副主任等,标准为三类计:33071元、32071元和31071元,经调查核实涉及16人金额共计51.7136万元。


泸溪县第二中学是一所寄宿制农村中学,学生大部分来自全县各乡镇农村,留守学生非常多。同时,高中学生学业基础十分薄弱。县二中为了周末便于管理和提高学生成绩,2017年秋季开展高中双休辅优补差活动。经调查,县二中确实给学校领导也发了高中辅优补差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一个学期4个月,每人共补了5200元。经核实发放高中辅优补差补贴共涉及14人共计72800元。


在县教体局监督下,县二中认真进行了整改、积极清退。2018年1月31日,泸溪县二中将所涉及超范围、超标准的高考奖51.7136万元和发高中双休辅优补差津贴72800元共计58.9936万元上缴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县二中2017年秋季对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高考奖和给学校领导发高中辅优补差补贴的问题,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李长伟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县二中校长杨顺旗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县教体局研究决定,责成县二中清退违规发放资金上缴县财政,并于2月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县二中相关责任人的认识态度,分别对杨顺旗、李长伟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二中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乱发放津补贴。


同时,县纪委、监察委责令县教体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认真开展财务大检查,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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