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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互联网巨头市值缩水 1.6 万亿元的反垄断指南具体说了什么?

晚点团队 晚点财经 2021-05-16

图源:Dries Buytaert


它已经令阿里、腾讯、美团两天市值少了 1.6 万亿



文 | 龚方毅
编辑 | 黄俊杰


一份监管草案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有多大?可能两天就值 1.6 万亿元人民币。

11 月 10 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的反垄断指南草案,将《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互联网平台公司。草案关注、涉及的方向非常全面,包括平台要求商家 “二选一”、限流或者流量倾斜、低价亏本销售等行为如何判别、性质如何界定等内容,都被写了进去。

这是中国监管机构第一次试图明确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风向标作用。

所以,尽管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且不具备法律效应,但资本市场还是担心会直接影响那几家大公司的经营。草案公布两天,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的市值,一度损失了 1.6 万亿人民币。

草案征求意见期为 11 月 10 日至 30 日,按照惯例会和正式版本的文件存在一定差异,但收紧大公司跨市场影响力的方向是明确的。



1、草案影响面广,将大多数商业竞争行为纳入垄断考量


根据方正证券研究所的整理,草案对平台公司潜在影响比较大的条款包括:

低于成本销售。限定在没有 “正当理由” 的情况下亏损销售。正当理由包括 “在合理期限内为发展平台内其他业务”、“在合理期限内为促进新商品进入市场” 等。

拒接交易。指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他人交易,比如 “在平台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方面设置限制和障碍,使交易相对人难以开展交易”。

限定交易。比如电商平台强制商家 “二选一”,否则就搜索降权、限流,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触发反垄断审查。此外,如果平台对某一类供应商倾斜资源,比如导流、额外补贴,尽管消费者可能或获益,但也可能导致其他供应商失去竞争力。这也可能涉嫌垄断。

协议控制(VIE)公司境内并购也要申报。VIE 结构是多数中国互联网公司为了同时满足境外上市 / 融资、境内经营所采用的机制。曾有律师表示 “涉及到 VIE 架构在国内开展经营和合并的,商务部一般都不表态”。

2015 年同程、艺龙合并,2016 年滴滴和 Uber 中国的合并,都曾引发反垄断审查介入不及时、不彻底的争议。这次草案要求达标企业必须申报,否则不得推进并购。

条款针对的是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2. 对 “市场支配地位” 认定模糊,可能涉及任一细分领域大公司


这一点可能是资本市场忌惮指南威力的原因。

草案第十一条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非常模糊,平台公司所持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状况、控制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以及其他公司对平台公司的依赖程度等,都在考虑之列。

方正证券研究所在报告中说,条款覆盖范围广、且没有提出明确的量化界定标准,“理论上可涉及任一细分领域的龙头”。



3. 为什么是市场监管总局起草文件?


这次《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它是国务院下属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是它的职责。

2018 年中国国务院多个机构改革、重组。就反垄断审查而言,原先分散在商务部的集中申报审查职能(企业并购),发改委负责的与商品和服务定价有关的审查职能,以及工商总局负责的非价格类反垄断调查职能,统一归于新设立的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下设反垄断局,负责《反垄断法》的执法,包括审核并购申报、调查垄断协议或者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4. 指南草案有威慑力,但没有法律效力


以目前有限的信息看,草案是对《反垄断法》的补充,不具有法律效力。

方正证券分析师韩筱辰认为更多是 “方向性、指导性的文件”,尽管看起来关注到的问题多、涉及面广,“但不意味着会直接禁止,把控尺度需要长期磨合”。



5. 监管部门限制互联网垄断行为不是一时兴起


根据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整理,仅 2019 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 41 起,从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互联网行业成为重点领域。

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以出台规范行业经营的指导意见为主。2019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

这年的 “双十一” 前夕,市场监管总局召集 20 多家电商开会,提醒 “二选一” 行为很可能违反《反垄断法》,但同时也表示监管部门 “一直秉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原则”,希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今年 1 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就修订《反垄断法》向公众征求意见,明确了判断互联网领域巨头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等。9 月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10 月底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已经提到了对 “二选一” 现象的关切,拟禁止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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