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分析!它对P2P清退有帮助吗...
有段时间没写P2P话题。
一
不用考虑,谁换谁傻逼..
是真的没啥好写。
没有消息,有的只有套路
而且都是些反复用过的老套路。
奈何每次都有出借人慌了神,中了招。
唉,有些事情真的是说累了。
例如PP,最近又出了新招——强制“以物抵债”。
还宣称说:
请在5月15日前完成选择,到期未做出选择的出借人,系统默认选择该通道。
(来自出借人反馈)
似曾相识的套路,换了个壳子。
以前的套路是「不在某某时间前选择债权认领,就会默认选择债权认领」。
现在再回过头去看看,有个屁的默认。
就是坑一个算一个,坑死些胆小的出借人。
我看到其他自媒体朋友写了——
说这次的实物抵债,背后的货物提供者,都是环球易购。
还有些出借人收到了来自PP的包裹——
一份致歉信+一份样品清单。
比如马女士,在PP待收金额是662050元。
收到物品清单为:一个挂烫机、一个电饭煲和4件服装。
(出借人受到的样品清单)
嗯,难道是想用这六件商品抵消662050元的债权吗?。。
连1折可能都没有吧。
这...是给正常人做的选择吗?
不用考虑,谁换谁傻逼。
至于会不会强制“以物抵债”?
教授的建议是——
不要登陆APP(以免误点),不要做出选择。
如果到时候真的强制抵债,寄过来的快递,直接拒收,然后再去BA说明情况。
另外,参考上次的“默认债权认领”事件。
后面也没有强制债权置换,就是吓唬人而已。
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要是真的这样干,我相信距离LIAN就不远了。
我觉得这次“以物抵债”就是个小试验而已。
无非就是看看这种消债的套路能不能有点效果。
要是没效果的话,现金打折的套路估计很快就会回来。
关于这点,有利网和点融的出借人应该懂,毕竟他们都经历过了。
斗智斗勇啊。
二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来了
聊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这是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的。
以前从没有过,今年才提出的。
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发布。
虽然只是草案,但动作非常迅速。
3月5日刚提出,4月6日就有了征求意见稿。
直接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就能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
从公开的报道以及我的看法说说吧。
为什么要推出这个「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类似的制度,在银行、保险行业出现过。
银行有存款保险保障基金,保险有保险保障基金,都是为了保持各自行业的稳定而诞生。
而且从历史经验来说,成立保障基金对行业稳定的效果显著。
但,存在一个问题——
整个金融行业没有统一的保障基金,只保障各自领域的稳定。
现代金融行业,业务各自交叉,而且风险发生的根源可能不在金融行业本身。
比如前不久的HD事件。
如果房企交不了房,可能就会出现很多购房者断供的现象。
房子没盖好,银行就算起诉收回房子,也拍卖不出去,肯定要亏钱。
如果断供太多,银行坏账率飙升,就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
银行行业虽然有存款保险保障基金,
但保障的是储户的存款安全,并非银行的经营安全。
所以如果是银行的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障基金是不能直接参与的。
这时候,就需要有个「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来解决银行本身的经营问题。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
像存款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直接保障储户、保险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问题,保障的主体是散户。
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保障的是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定安全,保障的主体是金融机构。
再回答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对P2P清退会有什么帮助吗?
我看了这份《征求意见稿》,总共48条。
通篇都是在讲金融机构,不知道网贷机构算不算在其中,毕竟没有牌照。
而且正如我上面分析过,稳定基金针对的主体是机构,是保障机构的经营稳定。
退几万步说。
哪怕真的能给钱,大概率也是给到P2P公司,而不是直接落到出借人手上。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结合官方报道做的猜测。
只能说实事求是,理性分析吧。
目前,在意见稿里面也没有直接提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关于这个基金,《意见稿》有特别说明:
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W院规定。
除了这句话以外,暂时没有更详细的使用说明。
如果上面说,要直接给出借人派钱,教授绝对支持。
这份《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2年5月6日。
目前有三种方式可以收集群众的意见,推荐使用电子邮件的形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字样。
总之,做点什么总比啥都不做强。
尽人事,听天命,存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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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教授,有点本事的老师傅。说过最毒的真话,得罪过很多人,只为救更多人。也因为讲真话,惨遭封杀。现在只想安静写点东西,长久陪伴,偶尔启发而已。教授不是斯文人,人渣败类请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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