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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出来后,我没有想到会这样....

NP教授 NP说财 2023-08-28

昨天有些匆忙,发了文章。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文章与公告发出来,妖魔鬼怪的言论更多了...
有些朋友想说啥就说啥吧,我不再反驳了。
但我想说啥,也请不要见怪。



 一 观点依然不变 

我的观点,依旧不改变:


银行死罪,结局不会太差,丧事喜办,但未必是完美的。
事件发生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是这种观点。懒得贴历史记录,爱翻自己翻。
之所以坚持这种观点:
一是我全程经历。
知道这里面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不是那些不明真相与内情,后面蹭热点的V们。
二是我知道郭嘉底线在哪里。
写了那么多年的爆雷与财经事件,有一点点正字觉悟而已。
解读下两份公告。
以下就是我的胡说八道,钟意就听听。

(今天蚌埠银保监分局也发了公告)

1.究竟是5万还是10万?


很多人有这个疑问是——
如果A银行有5万,B银行有5万,那究竟是垫付5万还是10万呢?
我的理解是10万。
如果是合计5万,准确用词应该是:"多家"机构单人合并5万,而不是单家。
这里用的是"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那应该就是分开不同银行来处理。
2.银行账外业务。
通俗点说,应该是:表外业务
正常的银行表外业务,通常包括银行担保、贷款承诺等等。(贷款承诺,不是贷款)
(表内业务,就是大家熟悉的存款与贷款业务)
公告说,这些业务是表外业务,意思还是没承认存款,但承认是银行负债。
这个案件本身就带有特殊性,以前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江湖传言说:钱没入系统,但确实流入银行名下的账户里。
我不知真假,如果是真,基本就是对应这个"表外业务"的定义。
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官方还是没承认这是存款,但承认这是银行的负债。
其实也变相承认了银行的犯罪事实。
3.贴息的那部分,估计不会垫付。
第二与第三点(看公告),基本都是指向贴息的那部份存款。

应该也是本次调查的重点。
江湖传言,那些贴息后的利率高达10%以上。
除了存款本身的利息以外,这些多出来的收益,来自哪里?出事后,心里多少有数。
因此现在贴息那些客户,有些着急。
看破不说破吧。
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的那些,不用太担心,大概率不在这个范围内。
因为年化4个点左右,在正常范围内的。
4.利息会不会有?
未必会有。
历史收益会不会扣除?看公告的表述,我自己觉得应该不会。
5.垫付工作,其他银行组织实施。
河南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理实施,安徽由农行分行组织实施。
分开两地发公告,基本就是谁家孩子谁抱走。
让地方承担主要责任,然后ZY救助些或者借钱周转。



 二 妖魔鬼怪的声音更多了... 


现在的局面,我也简单说说。


公告发出后,没想到,妖魔鬼怪的言论更多...
不看好的声音,远远盖过看好的声音
有人说,这是分化储户;
有人说这是清小户,埋大户。
甚至还有V们带头唱衰...将其比喻成P2P,说5万以上的看JZ能追回来多少。


(来自某V的言论)


本不想争辩,但真的就是忍不住讲两句。


首先,必须承认需要时间来解决。
我在之前的文章也讲过,这种暴雷事件本身出现的底层逻辑,都是大同小异。
机构内部问题导致窟窿,叠加极端流动性的挤兑风险,所有的钱都被要求在短期内兑付出来。
先别说村镇银行内部有问题,就算是极端流动性兑付这项,就已经意味着短期解决不了。
就算是五大行,如果遇到被挤兑,都会爆雷。
银行机构被要求一夜之间把存款全都兑付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全世界都这样。
因为金融的游戏,就是这样玩。
挤兑的危害性远大于内部犯罪留下的窟窿。
其次,要清楚大户才是“那个”的主力军。
那个就是那个,不要问是啥。
如果真的想要平息那个,就应该要反过来,清大户埋小户,因为小户才是最没战斗力。
先垫付小户,无非是先从小骨头开始啃,逐步解决问题。
如果不想解决,盖了红章的这份公告是不会发出来的。
尽管妖魔鬼怪的言论变得更多,我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
银行与P2P、信托、城投债、私募、XX财富等等的差距,都将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三 银行始终是银行


最后,希望大家能通过这次事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


如果你看不透,想不懂,未来可能还会掉进坑里。
我给大家说几个假设情况:
(以下说的情况,是指机构内部犯罪+流动性挤兑)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p2p,上面会垫付吗?不会。1000亿都不会。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金交所,上面会垫付吗?不会。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城投债,上面会垫付吗?不会,至多让企业破产,国企也能破产重组的。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私募,上面会垫付吗?不会。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信托,上面会垫付吗?不会。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券商理财,上面会垫付吗?也不会。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银行理财(非存款),上面会垫付吗?不会,只会让银行兜底或破产。
完全相同的情况,如果买的是保险储蓄险,上面会兜底吗?会!
为什么会?因为《保险法》有规定,人寿保单有郭嘉级别的兜底。
看懂没有。主体与兜底机制不同,才是导致结局不同的真正原因。
什么鼓励,什么广告都是虚的,唯有落实到法律层面的兜底机制,以及事件发生符合客观事实,才会有兜底。
p2p有郭嘉级别的兜底机制吗?没有。
信托有郭嘉级别的兜底机制吗?没有。
恒大财富有郭嘉级别的兜底机制吗?没有。
村镇银行为什么能解决?是因为那个吗?
那个当然有帮助,作用在于加速事件的进度。
但这个决定难道是那天就定下的吗?不是。
为啥有垫付?终究还是因为「这是银行」以及「银行对外宣传的存款」。
银行犯罪,还宣传客户买的是存款,这才是为啥有垫付的真正原因,也是我看到的本质。
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基础,就算再多人,都不会有一丝希望。
还是这句话,银行与P2P、信托、城投债、私募、XX财富等等这些机构的差距,都将会在这个事件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资管新规实施后,还能称得上保本理财,
只剩下这三样东西:国债,银行的50万以内存款,保险的人寿保单。
这句话带有点营销味道,但确实没讲错。
当代中国的金融体系,底线就在这里。
好好理解这段话,或许未来还能再用上。
银行还是以前的那个银行。
但这次事件,真的让我们与郭嘉意识到,原来有些银行还能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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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教授,有点本事的老师傅。

专注于研究低风险理财和指数基金的普通投资者。

前半生骂过几个坏蛋,封过几个号,如今年华渐老,采菊东篱下。长久陪伴,偶尔启发,慢慢变富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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