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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合法规范

2017-12-15 李锋 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

········ 金 领 律 师 ········


如何构建科学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使劳动合同的管理落到实处,是各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劳动管理人员经常会向本人咨询此类问题,在此,我把相关问题进行归类并提供参考答案。    



  • 问题1:劳动合同不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的证明,更是维护双方经济利益的关键。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如何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规范?


参考答案:


(1)劳动者经面试合格批准录用后,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公司根据录用需要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核对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资格证书、履历表、婚姻证明、暂住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公司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同时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5)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公司经办人员面亲笔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法当面签署的,应当让劳动者当其上级主管的面进行亲笔签署,不得让他人进行代签;


(6)经批准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司负责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等手续并要求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办理的相关证件。



  • 问题2: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试用期问题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日益趋多,针对这一现象,企业应如何避免因试用期问题而卷入劳动纠纷中?


参考答案:


(1)公司不得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新进公司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以前在本公司工作过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问题3: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是否合理?


参考答案:


(1)根据公司自身的需要,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包括竞业限制条款,注意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培训协议等;


(2)根据招聘的要求或者双方的特别约定,劳动合同可约定其他条款。



  • 问题4:签订劳动合同后,相关情况出现重大的变动,企业能否变更劳动合同?应如何合法规范的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1)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公司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由公司经办人员及时送交劳动者,由劳动者在《通知回执》上签收。《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写明七日内进行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按公司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者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答复公司;


(3)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



  • 问题5: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引发劳资纠纷最主要的导火索,对此,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参考答案:


(1)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2)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同时,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期满后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


(5)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相关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6)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期满后,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 问题6:当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企业应如何合法规范的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若不续签劳动合同(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的,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 问题7:企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参考答案: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公司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下列手续:


(1)结清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费用,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等;


(2)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4)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5)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 问题8: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企业应如何合法规范的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公司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问题9:除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等,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常中,企业应怎样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参考答案:


(1)公司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2)公司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保密协议、培训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社会保险材料等由专人管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保管;


(3)劳动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移交完毕,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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