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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联手“亮剑”,向校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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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威海经区警方在线  

 ID:whjqjfzx


近年来,

个别地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

轻则辱骂殴打,

重则伤及性命。

预防校园“小霸王”的出现

不仅是学校的责任

还需要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9月20日,经区公安分局泊于边防派出所联合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了校园安全法制教育讲座,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同时让学生们掌握防盗防骗技巧。

  经区公安分局泊于边防派出所的副教导员孙健针对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多起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围绕“经常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有这么几点特征”、“如何预防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以及“避免打架斗殴五个强调”等方面,向学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教育。同时结合现实中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生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此外,在随后的电信诈骗讲座中,让同学们对电信诈骗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患与自身信息保密意识,加强同学们的遇事处理能力,并有利于同学们树立做诚实人、不贪心、不盲目的人生观念。


预防校园暴力

家长可以这样提醒孩子


  经常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有这么几点特征:

  (一)品德原因。许多打架斗殴的的学生思想道德品质较差,法纪意识淡薄,不遵守校纪校规。这类学生性格多内向、孤僻,看到别人的成就、进步内心不舒服,往往采取挑衅的方法,借题发挥,寻事发泄。


  (二)性格原因。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一般都表现出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心胸狭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委屈。

               

  (三)爱慕虚荣。一些学生在学习或其他方面表现不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理,不被其他同学瞧不起,往往依靠打架斗殴或违规违纪来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弱。

               

  (四)小集体观念。在学校的日常管理或活动中,经常进行各项评比,一些学生出于狭隘的集体观,为“集体”争光,引发打架事件,或者为了小团伙的眼前利益合伙欺负他人。


  (五)积怨型(多为打群架)。打架的一方事先曾有明确的意识,对另一方有强烈的不满,长期看不顺眼一直想找机会打架,一旦能借题发挥,打架一触即发。往往一点小事即是导火索。但这些积怨又大多与“面子”“义气”有关,再加上当今青少年的自我意识能力较强,但对是非的判断能力较差。


  (六)责任心缺失。那些参与打架斗殴的同学,不顾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事后常说的一名话就是“我不知道会打得这么严重”。


  (七)认识上的偏差。存在“个人英雄主义”思想,想通过打架行为树立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或者是为了在女生面前显示自己的能力;被打一方也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打架行为,而是认为只有用同样的打架手段才能使自己今后不再被打,因而或是寻求社会上黑恶势力、或是纠集自己同乡去殴打另一方,形成恶性的循环。

  打架斗殴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造成受害学生身心的创伤:首先是身体的伤害,严重的可能造成残疾,带来终身的影响。其次是心理上的伤害,造成心理恐惧,害怕上学,害怕与他人交往。

               

  (二)造成打架人的伤害:实施打架的人轻则受到学校的处分,受到同学、老师的鄙视,从而难以在学校立足;重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从而给他们的人生抹上浓厚的阴影。

               

  (三)给家长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学生打架造成的费用轻则几百元,重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难以沉受的负担。同时,中华民族传统的“子不教,父之过”的观念,使父母的心理也背负着沉重的精神压力。

               

  (四)给学校的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损害了学校的办学声誉,使学生不想到该校学习、家长不愿送孩子到该校学习。


  如何预防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一)冲突时随时想到违纪后果:学校将对打架等严重违纪的学生、或者是小团伙,公开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二)冲突时随时想到法律后果:打架产生的违纪和违法往往就在一瞬间。


  (三)重视学校的安全教育:每次安全教育,同学们要认真倾听,仔细领会。


  (四)远离“社会习气”。三个避免:避免寻找“保护伞”;避免形成“小帮派”;避免当做“大哥大”。低年级的同学不要找高年级的同学“帮忙”,高年级的同学不要找低年级的同学“勒索”,更不要找校外的“大哥”给自己出头、撑面子。


  (五)重视语言文明。不说脏话、过激的话。“祸从口出”,很多打架现象是由出言不逊引发的。远离是非,被人误解了多宽容。

  避免打架斗殴五个强调:

  (一)克服侥幸心理。有的学生明明知道打架斗殴是要倒霉的却存在侥幸心理:“或许老师不会发觉”,“或许不会受处理”,于是头脑膨胀,忘乎所以。


  (二)避免刺激言行。往往因一句话、一个动作刺激,引发打架斗殴。


  (三)强调冷静。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头脑冷静不能凭一时冲动。一旦发生争吵,并有激发趋势,不要急于辨明是非,先脱离接触,待心平气和以后再解决问题。


  (四)强调忍让。学生在发生争吵时要相互忍让,不要因小事争高低、论输赢,更不要针锋相对,以牙还牙,避免事态扩大。


  (五)强调友谊。同学们应当明白,在一起同窗共读是一种缘分,同学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纯真深厚的。

相关法律链接: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学校

是孩子们知识的海洋

和交友的天堂

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

应该携手行动

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

让我们对校园暴力说

NO!



编辑:微信制作团队  田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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