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 | 倒计时五天!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响应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号召将学生组织改革落到实处2022年12月10—11日
我院将召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接下来让环小团带你揭开学代会的“神秘面纱”吧
什么是学代会?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其主要职能是:
1.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
2.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培养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四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并通过修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通过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第四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4.选举产生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第四十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5.选举产生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第四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第四十四届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均具备代表资格;
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工作踏实,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4.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5.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学习刻苦,能带头学习政治、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6.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7.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记录。
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代表的权利
1.审议权。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表决权。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个人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
3.提案权。依照程序提出提案;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学生代表的义务
1.规范遵守本会章程;
2.积极发挥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3.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4.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5.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