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纠纷连线审理 1700公里没有距离——重庆三中法院疫情期间远程审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
网购缩短交易距离
线上审理让距离不是问题
李某与林某本无交集,一起网络购物让分别身处西南山城和南方海岛的两人产生了纠纷,起因源于李某通过淘宝平台在林某处购买了河豚干,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林某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款。李某诉至一审法院后,林某经传唤未到庭,一审法院缺席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林某不服提起上诉。
林某身处广东省饶平县的一个海岛,距离重庆近1700公里,由于疫情,李某身处重庆市垫江县,两人到庭现场参加诉讼是难上加难。承办法官在与林某通话时,林某也表示到重庆参加诉讼确实不便,即便是在平时出岛也比较困难,而且花费较高。为了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承办法官认为通过线上审理是解决双方纠纷的最好途径,于是征求了李某和林某的意见,双方均积极表示同意。
切实为当事人考虑
亲身体验“云法庭”效果好
对于线上审案的新系统,如何让双方当事人顺利操作也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书记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通话,指导其如何操作系统。
3月3日上午10点,林某因与李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线上询问正式开始。虽然是线上审理,但庭审程序一样都不能少,承办法官通过视频要求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比对身份,并告知冒用身份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依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尤其是申请回避的权利。法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调查,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考虑到疫情对林某经济收入的影响,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被上诉人李某不同意调解,未能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即便如此,承办法官还是没有放弃努力,并提出一些调解建议,希望能够促成双方和解。上诉人林某表示即便不能调解,也相信法院的判决。承办法官表示,本次询问后将再次通过电话给双方继续调解,如不能达成调解意见,将尽快依法裁判。双方当事人对线上审理表示满意,认为总体效果很好,特别是解决了疫情期间出行不便的重大难题。
积极探索线上审理
面对新情况总结新经验
“易诉平台在线庭审系统”是重庆法院系统打造的集网上开庭、庭前会议、远程调解等多种应用场景于一体的多功能诉讼服务系统。当事人通过电脑(带摄像头)或手机进入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网站,由当事人登录入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获取的验证码即可登录,查找案件后点击进入。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在线上审理的过程中均可查看参加审理人员的画面、文字对话记录、书记员笔录、上传证据举证质证等,并在审理结束后签名确认。线上审理的全程录像功能也十分规范、安全、便捷、高效。
重庆三中法院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审判部门和综合部门互相配合下,积极探索线上审理新模式、总结新经验,努力为打造更加成熟便民的线上审理平台贡献自己的力量。
承办法官张海瑞认为:“在疫情期间用好线上庭审系统,有利于解决因疫情和距离等带来的不便,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公平正义能够及时到达当事人。另外,在适应新情况用好线上审理优势的同时,也要总结经验使之进一步完善,不仅仅在系统设备上,更要在线上审理的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为今后的常态化使用做好准备。”
文/民一庭 张海瑞
编辑/张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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