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致抑郁 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近日,市三中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件。事情的起因系未成年女生小李(化名)在网络上留言,引发另一名未成年女生小婷不满,小婷遂连同另外2名未成年人对小李进行斥责、谩骂、扇耳光,致小李精神受创,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小李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市三中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小婷等人赔偿小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涉未成年人小李、小婷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疏于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关心及成长的管理教育。小李性格内向,较为敏感、自卑;小婷中学辍学,与社会人士交往较多且法治观念淡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小李、小婷及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随后,市三中法院民一庭、南川法院民一庭相关人员在南川法院天平护卫工作室为小李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展示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分析小李成长环境,了解小李近期学习生活、精神状况,提出家庭教育意见建议,并向小李监护人详细介绍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活动结束后,小李的监护人明确表示,将处理好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问题,重视对孩子的陪伴与关心,多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孩子尽早走出不良心理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公检法可对案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位的监护人进行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今年以来,市三中法院通过数据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辖区两级法院家庭教育令运行情况展开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构建形式统一、流程规范、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家庭教育令制发机制,切实强化家庭教育令社会认同度,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图/黄琳熹 南川法院
编辑 校对/陈柳汐 范辉
审核/刘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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