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观察】自助结算“薅羊毛 ”,情侣贪便宜不成反获刑!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购物方式越来越多元化
许多大型超市
为了改善顾客购物体验
引入自助结账系统
然而,该系统在便捷结账
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的同时
也出现了有人钻监管漏洞
趁机“薅羊毛 ”的情况
近日,江北法院就审结一起涉超市自助结账盗窃案。
案件回顾
2023年2月19日下午,江北区南桥寺轻轨站附近某超市内人来人往,一对男女正在自助收银通道扫码结账。二人采购的东西堆满了整个购物车,女的负责扫码,男的则撑着购物袋帮忙打包。正当他们结账完毕准备离开时,却在超市门口被店员拦下,随后店长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经询问得知,被拦下的人叫李某和徐某某,二人系情侣关系。随后,民警检查发现二人购物袋中的商品和购物小票并不一致,有33件商品并没有出现在结账单上,却也被一起打包了,价值总计854.79元。
店长向民警介绍,2月16日,超市盘点库存时发现少了很多货品,怀疑可能有人在店里偷东西,于是通过监控开始倒查。查阅监控发现,李某和徐某某多次到店里来,先是正常拿取货物,但是在自助结账台结账时,他们相互掩护,通过仅扫码部分商品,将未扫码付款商品与扫码付款商品混装的方式拿走了很多东西。
从1月23日到2月16日,李某、徐某某先后6次来到超市,每次都是用这种方法盗窃。为此,店长把两人的照片发给员工留意。2月19日下午,超市员工发现李某、徐某某又来了超市,店长接到通知马上就往店里赶,同时和员工说先不要惊动二人,争取抓到现行。
当店长赶回店里时,李某和徐某某还在选商品,店长和店员通过监控一直观察,发现二人果然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实施和盗窃,店员便在超市出口处将他们截停并报警。
民警将李某、徐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二人一开始声称自己没有想偷东西,只是东西忘了结账,但最终面对现场证据和视频监控无可抵赖,承认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据徐某某供述,2023年1月底,自己和男朋友李某在超市购物时,感觉自动付款机监管不是很严,就想到可以把商品重叠起来扫码,只扫最上面一件商品的收款码,这样就可以只付一件商品的钱获得多件商品。二人简单商量后,觉得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占点小便宜,当时就付诸实施,在结账过程中夹带了汾酒、有机牛肋条等商品12件。
第一次得手后,李某和徐某某每隔几天便故技重施,多次使用同一种方法在这家店实施盗窃,对象包括生鲜食品、冻货、酒水饮料等。随着手法逐渐熟练,二人的胆子和胃口也愈发膨胀,盗窃数量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一次12、13件,很快变成一次20多件、30多件。
据统计,二人先后七次在该超市选购商品,共计盗走价值3800余元(进货价)的待售商品。
直到被抓到现行,二人才追悔莫及。李某说,自己和女朋友没有犯罪前科,平时都有稳定工作,只是觉得没有人来查,每次都可以去赚个小便宜,期间没有人发现更是让自己心有侥幸,最终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分别判处李某、徐某某二人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后,二人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警语
随着自助结账模式在各类超市普及,个别消费者由于法律意识淡漠且心存侥幸,通过不结账、少结账的方式顺手牵羊,看似占了“小便宜”,实则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自觉遵纪守法,在超市自助结账时做到诚实守信,不漏刷、夹带未结账商品,切勿因一时贪念逾越法律底线,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供稿:刑 庭
文案:黄 亚 乔宇飞
编辑: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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