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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明明是一堆Shit……
大家周末愉快呀。
上大学我选了理工科,因为我老爸一直捏咕:“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奶奶不识字,但也帮腔:“良田万顷,不如薄艺随身。”理工没什么不好,但是这种重理轻文的思路却把我给坑了。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开始读薛兆丰老师的文章,才发现原来理工科要想发挥作用,还是需要有文科思路的人来设定大局。
文科思路,常常更需要想象力。(我说的是“文科思路”,不是“文科”,更不是“文科生”哈,无意冒犯理工科的各位读者——理科生一样也可以有这种思路。)
“马粪案”是从薛兆丰老师那里读来的,大背景是这样:1869年4月6日,某地的马路上,某个农场主在闲逛中发现路当中有很多马粪——这可是很好的肥料,于是他找来两个帮手,很快就在路旁堆起了18个马粪堆头。此时天色已晚,这位老兄(我们叫他“某甲”)一看已经8点了,招呼两个工人回去吃饭,想着等明天早上来运走。
第二天清晨,另一个农场主(我们叫他“某乙”)起了个大早,溜溜达达地散步。迎面看见了这18堆马粪,以及旁边的巡逻员。“师傅,您的马粪?”巡更的回答:“不是我的,我不知道是谁的。”“这也没啥标记啊,马主人肯定是不要这些马粪了,别浪费了!我用起来吧。”
等到某甲带着人来拉马粪,东西已经在某乙的田里了。两人到法官那里。某甲:“这是我的,我和两个帮工弄了一个下午,出一身汗才收集起来。马粪不值啥,马主人不要了,但我们花了功夫在上面,应该是我的。”某乙:“把东西挪了挪位置,就能说是你的了?马路是公家地方,马主人不要了,说明这些马粪就是无主之物呀。”
两边似乎都有那么一点道理。这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了,看一看学文科的法官是怎么判的。
“设想一下,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村子,他们分别把马粪判给了某甲和某乙。”“在某甲胜诉的村子,人们觉得只要通过劳动创造财富,就可以得到尊重,别人不能轻易拿走。”“在某乙胜诉的村子,人们一旦有一点劳动成果,就要想方设法去确保自己的所有权。”“那么,几十年一百年之后,哪个村子的人,劳动成果更多,社会更繁荣呢?”我想大家一定觉得,还是要判给某甲,因为这是我们的一种本能,毕竟人家投入了劳动。这个案子在美国发生,也的确是判给了某甲。
但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小心,这个逻辑不是哪里都适用。
比如说,某些沙漠地区的原油,到底是归最早发现和开采的那些跨国公司所有,还是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狩猎采集,但不具备现代科学知识的原住民所有?
比如说,地球上空的“位置”其实是有限的,到底是归全人类所有,还是最早发射卫星上天的那两个超级大国所有?
如果只是“注入劳动”,就能够获得“所有权”,那么发达国家将自然而然地由于“早动手”而拥有最好的资源——事实上,西方法学家主导的国际法,好像也的确是这么安排的。
当然,这是最好的文科生需要去思考的问题,我怎么想不会改变今天各国的法律和国际法的安排——但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思维训练,让我们知道永远有不同的视角,任何事情都不要“想当然”。
我们当然应该奖励劳动,但如果资源是有限的,对于后来者,我们也应该想到他们也有同样付出劳动去获得成果的权利。
今天美国的很多问题,可能来自于片面地强调对某甲的奖励,而忽视了某乙的权利——最终变成了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一场新冠肺炎,让这个拥有世界上最好医疗资源的国家,暴露出“过于保护富人”而产生的巨大问题——数千万人感染,近百万人死亡。
以上祝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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