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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成果!《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1.0》征求意见稿快来了

通航圈 2023-12-24
去年3月,交通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将“部署飞行汽车研发,突破飞行器与汽车融合、飞行与地面行驶自由切换等技术” 写进规划纲要,为飞行汽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其未来实现产业化提供了政策支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此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在2022年成立飞行汽车分会随即启动了《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编制工作(《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编制工作启动,民航局原副局长李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任瞿国春等共同见证)。时隔一年多,如今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今年9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智能化与未来出行研究中心联合飞行汽车分会共同组织了《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1.0》阶段性评审暨飞行汽车联合课题工作研讨会议,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等的专家与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表示将在充分吸纳各方建议的基础上,继续优化1.0版本。据通航圈了解,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1.0》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中将“飞行汽车”的定义尝试进行了梳理:
狭义的飞行汽车,是指面向智慧立体交通、具有飞行功能的汽车,是电动化、智能化、立体化的陆空两栖汽车,电动、智能和垂直起降为飞行 汽车的三大基本特征。
电动化的垂直起降飞行,是汽车“飞”起来的核心,是飞行汽车有别于传统汽车的主要特征。面向低空智能交通的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 也常常被通俗地称为飞行汽车
广义的飞行汽车,是指面向低空智能交通和立体智慧交通的运载工具, 主要包括陆空两栖汽车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 两大类型。
小鹏汇天陆空一体式飞行汽车
飞行汽车是电动汽车智能化立体化的必然发展,是电动航空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是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未来产业,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今年印发的 《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就明确提出聚焦新能源飞行汽车载运工具无人化驾驶技术,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航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产业技术融合北京市发布未来产业专项方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飞行汽车在管理规则、市场应用和技术领域也在也存在明显的瓶颈问题。例如,现有航空飞行器或汽车的相关管理规则没有考虑飞行汽车的新技术应用,难以直接套用于飞行汽车这一新型交通运载工具,需要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拟将飞行汽车的发展分为1.0,2.0,3.0三个阶段。
预计到2025 年左右,进入飞行汽车1.0 发展阶段载物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开始规模化应用,成为城市和城乡低空物流的运载工具,将开启低 空智能交通新时代。新能源电动力功率密度低导致的电动垂直飞行器载荷 航程瓶颈问题将获得突破,奠定载物电动垂直起降飞行走向实用化的技术 基础。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实现点对点固定航线的低空载人出行示范应用,并在应急救援、旅游体验以及海岛运输等特殊应用场景中发挥独特 优势。陆空两栖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也有可能以分体式等构型在航空运动和学探索等特殊场景进行一定的应用尝试。
预计到2035 年左右,进入飞行汽车2.0 发展阶段载人电动垂直起降 飞行器开始商业化应用,成为低空智能出行的运载工具。新能源电动力和 低空智能无人驾驶的适航安全性问题将得到解决,奠定载人电动垂直起降 飞行器商业化应用的技术基础;点对点固定航线的低空载人出行将逐渐实 现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并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解决大中型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分体式陆空两栖飞行汽车将在地面无人驾驶环境较好的区域发展起来,形成路空协同的立体智慧交通示范;一体式飞行汽车也将在某些场景下开始一定的应用示范。
预计到2050 年之前,进入飞行汽车3.0 发展阶段陆空两栖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即陆空两栖飞行汽车实现大众化应用,成为三维立体智慧交通 的运载工具,将颠覆人类出行方式。“低空智能交通”与“地面智能交通” 的融合问题将得到解决,突破陆空相容性问题而真正实现路空一体的“立 体智慧交通”;未来的汽车或将都能飞,陆空两栖飞行汽车将逐渐成为满 足人们未来智慧出行需求的主导交通工具。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仍在完善中。
本文由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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