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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
5月7日,铁岭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了2023年工作会议,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荣海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忠辉主持,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李永贵以及具体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李荣海详细听取了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并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合力,以更大担当作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扎实取得新成效。
会上,李荣海对行政执法工作逐项点评,分析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并进行了总结。会议研究学习了《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李荣海强调
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建设。强化主要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问题和难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法制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要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按照“谁委托、谁培训”原则,开展本系统执法领域内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的专项培训,以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管理等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交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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