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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捐赠2.7亿元的河北残疾企业家受审,数十被告人享“指居”优渥对待?

刘虎和朋友们 2023-11-04

作者  刘虎 



“电流进入身体,全身如万箭穿心!”电刑、殴打、长期坐老虎凳、不给吃饭、不让睡觉……河北一涉黑案多名被告人向律师反映,他们在被河北衡水警方“指定居住”三个月内,遭受了包括这些方式在内的残酷刑讯逼供。

2023年11月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残疾民营企业家魏朝广等人被控涉黑一案,在衡水市枣强县法院一审开庭。

现年55岁的魏朝广是一名残疾人,他所经营的河北拓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拓鑫地产”),是辛集当地一家知名的民营企业,开发建设了辛集市最大的住宅小区“清河湾”。

拓鑫地产办公楼。刘虎 摄

但在2022年4月,在辛集深耕十余年、享有良好口碑的拓鑫地产法定代表人魏朝广及近40名员工,一夜之间被异地警方衡水市公安局宣布为“黑社会组织”。

魏朝广等被告人家属一直坚持向各级部门喊冤,称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冤案。“衡水市公安局专案组对魏朝广等人实施了系统性、有组织、大规模的电刑逼供,其惨烈程度堪称全国之最。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作为家属我们非常痛心、非常震惊!”
被指控为“黑老大”的魏朝广。受访者供图


01

残疾企业家被控涉黑


被捕前的魏朝广,有些许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

因幼时身患小儿麻痹症,魏朝广落下残疾;1994年,时年26岁的他从原籍晋州来到辛集打工,从打零工到从事木业、皮革加工行业,逐渐转型成为辛集当地房地产行业的翘楚。

魏朝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拓鑫地产,是辛集地区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拓鑫地产所开发建设的楼盘,最有名的便是清河湾小区。

拓鑫地产开发的清河湾小区。刘虎 摄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开工建设的清河湾住宅小区项目,为市政府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总投资86亿元,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是辛集市最大的住宅小区;整个清河湾社区,共有6个居民区、79栋住宅楼,住有27000人,是辛集市人口最多、花园式小区最多的区域。

2018年,魏朝广被推选为辛集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

前半生的辉煌,在2022年4月戛然而止:魏朝广及拓鑫地产近40名员工,先后被衡水市公安局抓获,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罪”等。不久,魏朝广等人被衡水警方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魏朝广的亲属们怎么也想不明白,魏朝广合法经营企业那么多年,盖了那么多房子,解决了那么多就业,为社会做了那么多贡献,怎么突然间就成了“黑老大”?
辛集市房地产业协会官方账号对拓鑫地产的介绍。网页截图

笔者获得的案件有关信息显示,正是在“为社会做了巨大贡献”的盖房子的过程中,拓鑫地产曾与相关人员产生过纠纷或冲突;而这些“纠纷或冲突”,在多年以后成为了司法机关逻辑中,魏朝广等人的“犯罪事实”。

检方指控称,魏朝广自2010年成立拓鑫地产,在经营过程中,采取言语威胁、滋扰等方式,违背市场交易原则,强迫他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未批先建、超规划建设……社会影响力在当地逐渐形成。

检方称,2012年下半年,魏朝广与他人合作开发辛集抬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即清河湾小区),为排除阻力,魏朝广等人商定成立保安队,并拉拢村主任协助拆迁……2013年3月,魏朝广指使保安及雇用人员强拆了一处厂房和房屋,造成财产损失12万余元,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心理威慑,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组织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检方指控道。

对此,魏朝广的亲属认为,这样的指控逻辑未免过于荒唐,“拓鑫地产是一家合法合规的公司,一直合法经营;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难免会和权属方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但根本连‘黑社会’的边都沾不上。”


02

多名被告人称遭电刑“如万箭穿心”


案件资料同时显示,包括魏朝广在内的30多名被告人,在被抓捕以后,都有长达3个月左右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底是什么?对此,有法律从业人士向笔者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类可以“指居”的情况,一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固定住所,二是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案件且有碍侦查;但在现实中,这是一种被侦查机关运用或滥用得“炉火纯青”的强制措施。

该法律从业人士介绍,从立法本意看,“指居”应属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实务中,往往比拘留、逮捕更可怕,甚至出现犯罪嫌疑人在“指居”过程中离奇死亡的案例。

“通俗来讲,在审讯室里,警方的办案环节受到严格监督,很多事情不敢干,但在‘指定居所’,很有可能就都干出来了。”上述法律从业人士说。

今年9月,《南方周末》一篇题为《被“指居”者离世,公安称其余同案人员“不应当追究刑责”》的报道,就披露了河北石家庄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疑似遭刑讯逼供后死亡,也再次引发法学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制度的叩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撰文指出,“指居”时易发刑讯逼供。《南方周末》报道截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建伟在其文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能走样变形》一文中指出,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成了获取口供的一种侦查措施,“对办案机关来说,在指定的居所进行的讯问,受到的外在制约很少,讯问过程有利于办案人员施加控制和调节。”

张建伟还指出,在一个看守所外密闭空间中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要想不受到侵犯,除非乖乖就范,自来水式提供办案人员期待的口供;或者办案人员谨遵讯问规范,自觉克制非法取证的惯性与冲动。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驯顺、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就很容易发生。

魏朝广亲属告诉笔者,自2022年4月,魏朝广一案由衡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侦查,30多人被指定居住在衡水某宾馆内,期间,几乎每个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

“电刑、殴打、挨饿、长期坐老虎凳等残忍的行为,穿插在整个指居期间。”魏朝广亲属说,当犯罪嫌疑人们被送到看守所、律师得以会见后,他们向律师详细回忆了那段被刑讯逼供的难熬的时光。

衡水市公安局。其被指采取“电刑”等方式刑讯逼供魏朝广案数十被告人。刘虎 摄

“手摇发电机一摇,电流进入身体,全身如万箭穿心,像千千万万根针刺入身体,立刻全身僵硬麻木,电流在身体里穿梭。”魏朝广亲属说,根据犯罪嫌疑人向律师的讲述,这不是一个人的遭遇,而是所有人的遭遇,“凄厉惨叫声此起彼伏。”

魏朝广亲属说,在衡水警方的百般折磨下,不少人被迫按照警方的意思,作了虚假的笔录,承认自己“参加黑社会”,“在案的笔录都是虚假的,是在电刑、威胁、恐吓、引诱之下作出的。”


03

家属要求彻查刑讯逼供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笔者,残酷的刑讯逼供之下,不仅大量被告人被迫作了虚假供述,“办案民警让他们怎么说,他们就怎么说”;甚至,有的人“被电傻了,电怕了”。

“律师得以会见后,有的人很快反映了被电刑的遭遇,但有的人,经律师会见好几次、双方建立充分信任后,仍旧不敢说出遭受酷刑的经历。”知情人士说,刑讯逼供对被告人造成的身心折磨,是非常恶劣且深远的。

魏朝广的亲属说,根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魏朝广是少数未曾遭受“电刑”的被告人之一,但加诸在他身上的刑讯逼供也不少。

“做笔录之前,侦查人员先教魏朝广怎么说,不按照他们的意思,上来就是两个耳光,真的打怕了。”魏朝广家属称,就跟“上课”一样,魏朝广要先“背诵”警察教的笔录内容,然后才开始做讯问笔录和录像,如果说得不一致,轻则遭到威胁,重则一顿殴打。

一名曾经介入该案的律师向笔者表示,“说实话,我接触过各种涉黑案,也知道有的办案机关刑讯逼供,但用电刑来审讯,闻所未闻践踏底线。”

魏朝广家属告诉笔者,相关律师在会见得知多人遭“电刑”等刑讯逼供后,立刻写材料,向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反映,不料却招致办案人员更强烈的报复。

其中一名被告人曾告诉其辩护律师,当律师进行情况反映后,他两度被实施电刑,“他们一边电我,一边说,听说你律师在外面控告我们,你必须把这个律师换掉。”

魏朝广家属认为,集体性的刑讯逼供,必然导致该案的所有证据遭受污染,“司法公正”也难以得到保障。为此,从今年6月开始,家属通过网络公开喊冤,将该案中的刑讯逼供情形公诸于众。

在多份写给衡水市政法部门、河北省政法部门的公开信中,魏朝广家属强烈呼吁,希望刑讯逼供情形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彻查;同时,鉴于衡水警方涉嫌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应该该案“移出衡水”,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

“魏朝广是一名残疾人企业家,是当地群众广为认可的好企业家,涉案的其他人,也都是普通居民、打工者。”魏朝广家属说,衡水警方一意孤行,将一位利国利民的民营企业家冤打成“黑社会”,不顾中央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家的政策。

该案开庭时,枣强法院大门外道路实施封控。受访者供图

他们的控诉,未能实现改变案件管辖的诉求。2023年11月1日,衡水市枣强县法院对该案一审开庭审理。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笔者,该案开庭时,枣强法院“如临大敌”,不仅对法院大门外的公共道路进行封控,还使用了信号屏蔽仪。


04

向社会累计捐款2.7亿元的“黑社会”团伙?


公诉机关的指控中,魏朝广等人在辛集市清河湾小区开发过程中与部分村民、相关物权方所产生的纠纷,成了该“黑社会”团伙的主要犯罪情节。

这令魏朝广家属感到困惑: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解决了当地村民的住房问题,在魏朝广等人的努力下,原本残破不堪的村庄,在短短几年高楼林立,焕然一新,成了辛集最大的住宅小区,不仅为业主营造了优越的居住环境,也为辛集市增添了城市新面貌。

“这么多栋楼,全是拓鑫地产盖起来的。”魏朝广家属还介绍,包括清河湾社区多条道路、清河湾公园、清河湾学校在内的大量基础设施,均是由魏朝广无偿捐建的。

魏朝广用7600万元捐建的清河湾学校。刘虎 摄

魏朝广家属说,魏朝广在地产业深耕十年,经营期间向国家纳税几个亿,在辛集市排名第二,“作为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他的每一分钱都是通过个人奋斗而来,没有为非作歹,没有巧取豪夺。他所开发的楼盘,质量在整个辛集都有目共睹。”

“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300户,1300多人,魏朝广很好地完成了改造工作。绝大多数人都对魏朝广称赞有加,只有少部分人因为在拆迁过程中提出额外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怀恨在心,才最终引发了这起所谓的涉黑案件。”

魏朝广家属介绍,该案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系司法机关“拔高凑数”:

本案不具备黑社会组织形态,而是企业经营组织。本案没有任何证据指向魏朝广有成立、组织、领导一个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的主观意图,魏朝广从最初成立的光羊真皮制衣公司起家,到后来经营爱秋房地产公司、融晟金地房地产公司、拓鑫房地产公司,都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经营实体。作为一家房地产企业,有一定人员规模,有上下层级关系和比较稳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理所当然的。这种公司经营管理架构、管理关系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显著的区别。各被告人虽有一定职责分工,具有较为明显的组织性,但都是基于公司管理、征地拆迁、开发建设等经营需要,不同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案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魏朝广等人并没有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魏朝广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并非通过组织积累,所谓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非为组织获取经济利益,大部分事实都是偶发、事出有因,并不是人为能够计划发生的,如拆迁过程中,本来已经进行高额补偿,并与村民协商好拆迁事宜,在拆迁过程中,部分村民为了利益或因其他原因而阻止已经协商好的拆迁行为,阻碍了公司开发的过程,公司员工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制止发生了一些冲突。魏朝广的财富积累来源合法、房地产开发过程合法,其中存在轻微的违法行为不能评价为故意犯罪、更不能评价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魏朝广也没有通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非法的利益,作为一名商人,他的财富积累都是通过辛勤劳作实现的。

本案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大部分被指控为行为特征的行为部分为典型的民事纠纷、部分为事出有因的偶发性事件且得到妥善处理,部分事实查明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事实系个人行为与组织无关。前述所有行为均不能证明是魏朝广安排,也不能证明通过实施上述行为维护了组织的利益,因此上述事实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

本案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危害性特征。魏朝广等人完全没有形成所谓的恶劣影响。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魏朝广等人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进行了系统性、大规模的刑讯逼供,把魏朝广在抬头村进行房地产建设等事通过伪造、逼供等方式记入笔录中,夸大抬头村拆迁过程中问题,抹黑魏朝广等人。根据魏朝广当合法发展民营企业,形成产业规模,就认定其在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魏朝广是靠自己的辛苦劳动积累的财富,并非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欺压百姓、攫取非法利益,涉案中大部分事实都无法为其获取利益,反而是一些行为,还需要事后的补偿,完全无法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利。”魏朝广亲属认为,衡水警方将民营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些小问题,无限放大,拔高、凑数成‘黑社会’,这是明显的错误定性。

此外,魏朝广家属还介绍,多年来,魏朝广主动为政府分忧解难,主动向社会捐款捐物,累计达2.7亿元,比如向当地捐建包括学校、道路在内的众多基础设施,疫情期间大量捐款等。

“我从来没有站在群众的对立面,而是对群众怀有反哺之心,这与‘涉黑’组织有天壤之别。”狱中的魏朝广曾委托律师,向其亲属如此表达自己的“清白”。


05

法院被指“推土机式”强行推进庭审


11月1日,枣强县法院对魏朝广等人涉黑一案开庭审理。因此前曝出的“电刑”刑讯逼供情节,该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笔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该案预计开庭时间将长达一个多月,但在开庭第一天,法庭上就出现了诸多混乱不堪的场景。

负责审理该案的枣强县法院。刘虎 摄

“要求依法打开被告人戒具,不许;申请律师助理上庭,不许;要求取消信号屏蔽仪,不许;要求复制庭前会议笔录,不许……”一名参与了该案旁听的人士介绍,该案开庭时,合议庭几乎驳回了辩护律师的所有申请,并且不允许辩护人陈述意见,试图“推土机式”强行推进庭审。

上述参与旁听人士介绍,眼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直接漠视、律师的执业权利遭到侵害,多位辩护律师因要求发言而遭到法庭的警告、训诫,“庭审现场,辩审冲突激烈,显得十分混乱。律师发言时,总是莫名被打断,粗略统计,辩护人发言被打断不下百次。”

当天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者指出,辩护律师要求就相关程序性问题提出异议,“只有一半的律师发表了意见,其他律师还没有发言,决定以及驳回复议的决定就已经做出了。”

上述旁听者还介绍,宣读《起诉书》后,宣读庭前会议报告,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所有申请事项要么驳回、要么认为没有必要,“最关键的刑讯逼供问题,则认为这起骇人听闻的电刑刑讯逼供案件中,不存在刑讯逼供,不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

“至少,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程序性权利应该保障,希望能回到正常的庭审轨道。”另一名参与旁听的人士也介绍,在首日的庭审中,针对该案的焦点问题“电刑”刑讯逼供,法庭认为,根据办案机关提交的相应证据,以及办案人员作出的《情况说明》,该案中不存在刑讯逼供问题。

“由办案机关提交的这些证据和《情况说明》显示,该案中不仅不存在刑讯逼供,恰恰相反,几十名被告人在被指定居住期间,生活条件非常优渥,吃得香、睡得好。”上述参与旁听人士说。

上述参与旁听人士还介绍了庭审时的一个细节:有被告人申请上厕所,甚至有陪审员在众目睽睽之下说出“让他们尿裤子里”这样的话语。

魏朝广家属对笔者表示:“没有刑讯逼供,他们都吃得香睡得好……这些话有人信吗?”家属认为,从第一天庭审的情况来看,枣强县法院就是要强行推进庭审,将错案做实,利用庭审掩盖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为违法犯罪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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