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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未出资竟连续赢官司,八旬企业家喊冤十五载终见曙光,助他人夺资产的法院副院长落马

刘虎和朋友们 2024-01-12

作者  巫英蛟 刘虎



广州增城区是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但再甜美的荔枝也无法消解80岁老企业家阮潮坤过去15年心中的苦水。从2008年开始,11名“合伙人”在没出资一毛钱的情况下硬是通过诉讼要求分割资产并连续赢官司(详见笔者此前文章《法院“硬刚”冻账户13年不解封,七旬翁痛心仍欠数百工人工资》、《八旬翁喊冤十四年,广东高院承认错判》)。

阮潮坤(资料图)。巫英蛟 摄

离奇的是,阮海波、阮伟金等“合伙人”竟然能与2004年已死亡的阮慧娟在2005年签订一份13人的合伙合同并办理工商登记为“合伙人”。这样的“合伙人”也能诉讼并一路赢到底。背后的操盘者直指增城区法院分管副院长郑永强等人。这些合伙人在法庭上承认未出资,企业工商档案登记也未出资,且增城区法院指定的企业清算组通过审计也查明这些所谓的合伙人根本没有出资

今年四月初,增城法院黄晖等法官作出裁定,要把仙村建城厂最后的500万元资产分给这些未出资的“合伙人”。但随着郑永强在增城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任上因涉嫌严重违法被广州市监察委抓后,“清算分配给各合伙人500万元一事也被搁置执行,所有人都在观望郑永强的处理结果。”阮潮坤说。


01

没出资也能分资产,在增城法院


阮潮坤今年80岁,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办了个人独资的增城仙村建城水泥厂(下称“仙村建城厂”),并创立了“丰用”水泥品牌。

丰用牌水泥在珠三角市场上家喻户晓,广为采用。阮潮坤曾告诉笔者:“毫不夸张地说,丰用牌水泥一直伴着深圳特区成长,深圳的建设使用了巨量的丰用牌水泥。”

2005年,阮潮坤60多岁了,长期在仙村建城厂打工的人员为提高个人收入,减免个人所得税,如以合伙人名义的收入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于是提出以仙村建城厂的合伙人之名享受税收优惠。为此,阮海波等人与阮慧娟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将阮海波、阮惠娟等12人名字添加登记为“合伙人”。合伙合同明确确定合伙人没出资,不享有获得企业资产的权利。

2007年,珠三角实施水泥产业转移政策大背景下,仙村建城厂转到广西贵港市,设立了广西贵港市建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城公司)。自2008年开始,没有任何出资的阮海波等11人先后向广州增城区法院起诉阮潮坤及贵港建城公司,要求分割仙村建城厂财产245万元/人和贵港建城公司返还投资款130万元/人本息共计4000多万元,共计22个案件。

增城法院法官阮惠华、夏碧梅、刘丹在所有的证据证实这帮“合伙人”未出资,原告本人(“合伙人”)亦向法庭陈述未出资的情况下,公开判决支持阮海波等人的诉求。

2010年,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这批案件一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增城法院法官王玉兰、廖德军、满华英重审又全部维持原判决。阮潮坤再次上诉。

“广州中院在增城法院副院长郑永强等做工作的情况下,终审判决驳回阮海波等11人要求分割仙村建城厂资产的诉求,但维持了11人要求返还贵港建城公司投资款130万元/人的案件。”阮潮坤说,判决贵港建城公司返还投资款案太冤了,遂将其中的吴树强案向广东高院申诉。

广东高院再审驳回了吴树强要求贵港建城公司返还130万元投资款的诉讼请求。对于另外10起案件,广东省检察院监督认为判决错误,向广东高院提起抗诉,但广东高院却又判决支持阮海波等人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广东省检察院的抗诉。阮潮坤说:“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判出两种阴阳案件,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2021年9月,在全国政法整治巡视组、中央纪委领导和广东省纪监委监督下,广东高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认为广东省检察院抗诉的该10件系列案件,判决确有错误,遂将阮海波案件撤销原判,提起再审。

广东高院认为该案“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受访者提供


再审期间,法庭要求阮海波等人提供出资贵港建城公司及增城仙村建城厂的证据。阮海波等人提供了增城区法院指定的仙村建城厂清算组2021年12月13日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结论是阮海波等合伙人没有对仙村建城厂出资,亦没有证据证实其向贵港建城公司投资。阮海波等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供的有关财务账册亦显示其出资为“0”。阮伟金、阮海波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从贵港建城公司抽走了600万元,贵港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办,现尚未结案。2022年,广东高院仍然又维持了原“确有错误”判决。

在已查明阮伟金等11人没出资的情况下,增城区法院黄晖等法官于2023年4月18日下达一份《民事裁定书》,同意阮伟金等人分配已被冻结的仙村建城厂银行账户存款500万元。

阮潮坤说“增城区法院这是赤裸裸的抢劫啊!”


02

违法超裁超封,引发严重社会不稳事件


阮伟金等人通过法院,把阮潮坤的所有家产及仙村建城厂、贵港建城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查封、冻结,超裁超封近亿元。

“违法超裁超封导致近500工人因停产下岗,发生数十次工人集体到广东省政府、广州市、广西贵港市上访讨薪的社会动荡不稳事件。广西贵港市政法委、广州市政法委领导专门就此事发函并派人与增城法院协处,要求增城区法院依法、依规处理,纠正错误。至今15年了,但增城法院拒不执行、拒不纠错。”阮潮坤说。


03

经多年举报,幕后操盘手增城法院原副院长被查


阮潮坤认为,该案来来回回折腾15年都还没有结果,罪魁祸首是增城区法院原副院长郑永强及其部下的经办法官枉法裁判所致。

公开资料显示:郑永强生于1962年12月,广东东莞人,历任增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和增城市司法局副局长,是阮伟金等人与阮潮坤、建城公司系列案件的维稳协调小组副组长。

笔者此前文章《法院“硬刚”冻账户13年不解封,七旬翁痛心仍欠数百工人工资》提到:2014年4月13日早上,阮潮坤家门口投放报纸的邮箱里突然发现了一份奇怪的《记账单》的复印件。该《记账单》复印件详细记录了对方为了赢得官司所产生的“活动经费”,部分内容如下:

“案件费用开支情况 一、朱和照负责:陈亚钦30万 曾浩涵20万 钟宝超50万 曾醒萍10万 信访局10万  广州市政法委副秘书长50万  中院领导40万……三、律师阮翰扬联系增城法院庭长、法官,广州法院领导、庭长、法官,招待费用共计37万……五、朱和照、曾浩涵打点增城检院、广州检察院费用36万……以上为2013年11月份以前支出费用596万元”。

阮潮坤说:“原告和我们打官司前都是亲朋好友,男人虽在法院打官司,但女人都还在相互往来。据亲戚讲,他们筹了1000多万元去走关系,由阮伟金统一保管并负责直接与办案人员联系或通过从增城法院出来的法官、他们的代理人廖远峰律师等人送礼,其中送礼给郑永强143万元。正是因为有廖远峰这些从增城法院出来与增城法院法官关系的律师,这些合伙人才会在法院不断赢官司。”

阮潮坤告诉笔者:“由于我们反映了郑永强的问题,有朋友告诉我们,郑永强得到信息后,想退款给阮伟金等人,但阮伟金等人及律师认为少了郑永强可能就维持不了增城法院和中院、高院的关系,不同意收回行贿款。”

多年来,阮潮坤一直在向中央纪委和广东省、市、区三级党委、纪委、政法部门控告郑永强、黄晖等法官受贿、枉法裁判、渎职犯罪等问题,其在《举报信》中说:

“郑永强利用增城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及担任增城政法委处理建城公司工人集体上访维稳案件工作组副组长的权利,指示其下属审判人员公开渎职、枉法裁判……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阮海波等人以清算组名义侵吞仙村建城厂的合法资产。”

2023年4月6日,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发布公告称: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原二级调研员郑永强涉嫌严重违法,经广州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有待核实的网络文章称郑永强“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的他搞起了腐败,严重影响司法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大收红包礼金,为案件当事人减刑”。

阮潮坤说:“郑永强在被抓之前仍叫法官黄晖、王刚娜、董斯颍通知清算组分钱给阮伟金他们。”

当前,仙村建城厂、贵港建城公司工人及相关受牵连债务单位上千人,都在期盼早日查处郑永强及增城法院违法犯罪的法官,早日领回被长期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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