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事业如何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司法厅出台相关意见
记者从广东省公证协会了解到,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公证协会联合印发《广东省公证行业助力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广东公证职能作用和发展现状,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提出了九条具体工作举措。
在加强域内外公证交流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意见》提到,要深化与香港、澳门公证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公证事业融合发展。同时,支持大湾区内地九市公证机构开设涉港澳企业公证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海外申请、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多方面综合公证服务。
《意见》提到,在优化公证服务供需对接,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上,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组建企业服务团,支持公证机构积极开展融资债权文书赋强公证。此外,支持公证机构入驻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粤商通”等线上线下平台。
公证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何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意见》提到,要鼓励公证机构充分运用省公证协会统一建设的“7×24”小时在线存取证系统等专业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保护、事后救济等知识产权证据保全服务。同时,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许可授权、质押融资公证服务,助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在推动公证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助力绿美广东生态方面,《意见》强调,要推动公证服务资源进村居、入社区,探索建立“定点+巡回公证”“驻点+远程视频公证”等公证服务新模式;鼓励公证机构参与环保执法,建立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搭建公证与行政执法合作平台。
聚焦民生关切,《意见》提到,要推动“公证+家事服务”,积极提供“绿色继承”、意定监护、生前预嘱、温情遗嘱等综合性公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成立“家事公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家庭公证顾问”制度;深化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联动机制,支持“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窗口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到,要常态化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减免公证费用,对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
在大力推进“公证+文化传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方面,《意见》提到,要支持运用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取证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取证方式,为广东优秀文化创意、设施、景点、场馆以及粤剧、醒狮、粤菜等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全证据公证法律服务。
在发挥公证参与社会治理职能优势上,《意见》提到,要支持有条件的公证机构依法设立调解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民商事调解工作,并支持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兑付资金的公证监管提存工作。
同时,《意见》强调要鼓励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助力防范化解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
“《意见》所提措施更多是引导性、提倡鼓励性内容,希望能够调动全行业、各机构立足公证职能作用和社会定位。”广东省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聚焦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既要巩固、扩大既有便民利企成果和举措,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创新发展,不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来源丨南方+(记者 钱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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