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社会是财富的蓄水池
社会是财富的蓄水池
文|朱海就
看待财富,有两个视角,一个是个体的视角,另一个是社会的视角。在不同的视角下,财富有不同的含义。个体一般会把他的财富视为满足他需求的手段。但从社会的视角看,个体保有财富是使社会运转顺畅的润滑剂。如没有社会的正常运转,个体的财富也是一纸空文。
每个个体都嵌套入在社会这个巨大的合作网络中,只有保持这个合作网络的顺畅运行,财富的价值才能在需求的满足上体现出来。个体拥有财富只是他满足其需求的一个条件,如离开了社会,个体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他的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或者说,个体所拥有的财富,只是代表一种购买力,而不是代表他实际上能够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举个例子,一个亿万富翁,在他生病时,假如没有医生和护士,那么他的财富对他来说有什么用呢。他实际上能够获得产品和服务来满足需求,才是他真正的财富,而他能够获得什么产品和服务,以及多少的产品和服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而不是他的财富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财富不是“物”的概念,而是“制度”概念。或者说,财富是一个“社会科学事实”,而不是“物理事实”。
我们可以把社会比喻为财富的蓄水池。每个个体都中社会这个蓄水池中获得他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个体可以比喻为生活在这个蓄水池中鱼,离开了社会这个蓄水池,鱼就不能生存。保护个体的财富,让个体拥有其财富,才能激发个体都充分利用他的才能,为这个蓄水池做出最大的贡献。只有这样,他自己和他人的境况才都能够得到改善。用哈耶克的话说,成功者的高收入,是引导资源为这个人人从中汲取所得的蓄水池做出最大贡献的条件。
个体希望获利(积累财富)动机,促使他去做那些能够改善其他人的事,虽然他自己没有这样的动机。在自由市场中,一个人获得财富越多,意味着他在改善他人境况方面所做的贡献就越大。同时,个体也只有更多地提供能够改善他人境况的产品或服务,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因此,一个人应该获得多少财富,应该交由市场决定,这才是公正的。
在一个发育良好的社会中,个体从社会中实际能够获得的财富,往往超出他所拥有的财富数量。如社会为他提供安全感,关爱,信任,合作的机会等等,这些可以说是无形的财富,但也是个体生存所必不可少的。
市场过程必然会导致不同个体的财富在数量上的不平均分布,但这不是不公平。公平还是不公平,不能以“结果”论。而是要以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则来衡量,如某些人可以违背这种规则来获得财富,也就是通常说的利用特权,那才是不公平。因此,追求财富的公平,最重要的是消除使个体能够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财富的途径,使不同的个体都遵循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则。同时,保护个体在这种规则下获得的财富,这也构成了最为重要的规则之一。
所以,要区分财富的个体视角和社会(如经济学家或政府)视角。前者从“物”的角度理解财富,把财富视为可以支配的东西,后者应该从制度角度理解财富,把个体保有财富视为社会运行的润滑剂。经济学或政府面对的不是作为“物”的财富,而是作为“制度”的财富。既然如此,他们的考虑的就不应该是如何支配或分配个体的财富,而是如何使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则得以贯彻,更好地保护个体的财产权,使个体能够最大可能地发挥其创造财富的能力。
在一个不存在特权等因素的社会中,一个人能够获得多少财富,除了与他的能力相关外,还与他的运气以及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有关。因此,不能事先规定一个人应该获得多少财富,或多少的财富对他来说才是公平的。也即一个应该得到多少财富,不应该取决于某个人的意见。
那种公平分配的财富观是混淆了这两个不同的视角。比如,他们明明是经济学家或政府官员,却仍然站在个体的角度,把财富视为“物”。因此,在切换身份的时候,同时也要切换看待财富的视角,这一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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