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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 | 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 时代大势所趋 事业发展所需 党心民心所向

2018-03-12 江苏经贸离退休工作

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

新华社评论员

这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人民大会堂响起雷鸣般的热烈掌声。

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这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人民日报社论: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从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通过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翻开宪法序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清晰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时代大势所趋 事业发展所需 党心民心所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自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之日起,我国宪法就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一部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的好宪法。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次宪法修改,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引领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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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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