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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丨来源:中国网财经、光明网


如何做好老年人医疗照护,国家卫健委:重点解决4方面问题

  今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来看,我国现在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概是2.4亿,65岁以上老年人是1.6亿,其中部分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这样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对于家庭来讲,负担是很重的,一方面是经济上的负担,其实更大的负担是对于这些老年人的照护。

  下一步要如何做好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呢,焦雅辉表示,重点要解决4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谁来照顾的问题。按照“十三五”护理规划,到2020年,全国护士队伍将达到450万。下一步要把护理服务从医院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家庭。大力发展护士队伍数量的同时,加强老年护理员的队伍建设。

  第二要解决照顾谁的问题。全国有2.4亿60岁老年人,包括健康老人,一些有慢性病的老人,还有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医政医管局正在制定关于老年照护评估的标准,通过评估决定这些老人是要进行机构护理,还是社区护理,还是家庭护理。不同方式支付的渠道不同,在医疗机构里面,可能需要由医疗保险来支付;在机构或者社区,可能是由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还有一些通过发展商业保险的模式,来解决一部分居家的费用支付问题。

  第三要解决在哪里照顾的问题。现在全国有一些老人在医疗机构里接受康复以及慢病护理,还有一些护理中心、护理院和护理站,也有很多老人在这里面接受一些医疗照护,另外还有一些养老院。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行医养结合,有些老人是在养老机构里面,我们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一些医疗机构,来解决医和养结合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以及设置家庭病床,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社区的照护和家庭的照护。还有一些老人需要经过规范培训的护理员队伍,在家庭提供一些居家的照顾服务。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机构护理不是主要方向,将来老人照护的主体和主要模式应该是社区和家庭,特别是在社区,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探索互助式的养老,在城市有这种集中的老年人公寓和社区,在农村还有像民政部门推的养老的“幸福院”,还有互助的养老模式,在村卫生室附近,由村医提供日常的健康服务。

  第四是要解决谁来出钱照顾的问题,也就是说筹资。涉及到长期的医疗照护,需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像日本,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医疗保险以外还有长期护理保险,就是解决日本的老年人长期医疗照护问题。我国是由人社部门牵头,也在全国选了一些城市,在做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这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长期医疗照护费用负担问题。当然各地的模式,筹资出钱的渠道也不完全一样。

  除了长期护理保险以外,在中国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也是筹资很重要的来源,通过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开发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和照护的保险产品,来发挥一些补充作用。

认识养老服务的社会属性是精准施策的前提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黄石松

养老服务,并非一般市场经济意义下的商品和服务。养老服务既具有商品的属性,可以采取市场交换手段进行交易。但又区别于一般商品,因为养老服务还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产品和服务。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体制以社区为基本建设单元,也是每一个市民家门外的“家”。老人在社区的居住和生活,以及各种不同的社会参与构成了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们对养老服务社会属性的认识和研究并不多,特别是养老服务社会属性影响其商品属性的研究更少。当前的政策制定不仅应当考虑养老服务的社会属性,还应该按照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养老服务和产品。总体来看,养老服务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产品市场和服务,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是第三方参与。老人生活在社区,对老人的服务自然离不开街道和社区的参与,这使得养老服务除了供需双方外,还必须有一个第三方,只有在这三方之间建立一种有机联系,服务和交易才能够达成。了解了这一点,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政策上已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但养老市场却发育不起来,供应商找不着老人,敲不开老人的门,老人需要的是整合式、一站式服务,却找不着供应商,离开了街道和社区的参与,老人对供应商的信任就很难建立,同时老人就容易上当受骗,维护合法权益也就变得十分困难。

同样,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在选址上出现的“邻避效应”现象,也是因为独立第三方的缺失。北京市提出了养老工作的“三边四级”理念,就是要通过建立市、区、街(乡)、社区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把养老服务送到老人周边、身边、床边。但在实际工作中养老机构的选址遇到了周边居民抵制等现象,谁都愿意享受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但谁都不愿意让养老院建在自家门口。所以,如果没有基层政府参与协调利益和矛盾,没有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机制发挥作用,完全靠市场机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几乎不可能。街道、社区在老年人服务工作中缺位、错位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及社区家庭、老人的民主参与不充分,将导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完整,以及政策与基层实际相偏离。

总之,区别于一般商品和服务交易可以由供需双方完成,养老服务的内容、提供方式、质量监督以及老人权益保护等都离不开街道和社区的参与。可以说,社会治理方式影响着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成本构成、定价原则和质量监督,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好坏也将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其次,是分级分类。政府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分级分类,对于应保尽保的特定群体,政府提供了兜底支持。而对于大多数老人和家庭的养老服务,政府主要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离开了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养老服务将很难单独实现。其实,即便是针对最高收入人群的个性化服务,也不是完全的市场化产品,比如医养服务就不能完全市场化。

当前,政策界及理论界急需对多元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市场的不同层次以及相应层次的服务内容、标准,对政府的责任、政府应承担的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研进行更深入地研究。财政补贴准确、到位,不仅可以撬动更多的市场投入,引导老人和家庭消费,同时可以培育市场健康发展,大幅减少企业骗补、劣币驱逐良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总之,深化对养老服务社会属性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的表现,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属性对其商品属性的作用和影响的研究,准确把握老人的需求特征、老人的消费行为特征,更好地理解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成本构成、运行方式及其规律,进而确定对养老服务市场的供求关系、定价原则、市场机制、价值规律,将极大地推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而这些都离不开理论界、学术界重新认识我国老年学和老年经济学,确定学科研究内容、研究重点、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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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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