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涉及保险、医疗、个税......
3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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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启动,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医师法还明确,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3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保留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不变,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增加规定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并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02 没想到还能提前支付,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北京人寿首件医疗费用垫付赔案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