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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来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啦!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来校人员

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啦!



一.申报对象


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经过完整学制的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可根据本人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业绩贡献,按本通知首次申报评定高级职称(不含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01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02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 国(境)外博士后期满经批准出站,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2.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03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2. 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04 

来校工作的留学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如业绩特别突出,并经本专业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和线下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详细申报方式,请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2份,暂不装订成册。

(具体申报材料目录,请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汇总、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4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联 系 人:王紫燕 徐丽华

联系电话:028-61800126


具体申报要求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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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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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编     辑 | 高嘉励

校     审 | 陈依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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