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来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啦!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来校人员
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啦!
一.申报对象
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经过完整学制的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可根据本人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业绩贡献,按本通知首次申报评定高级职称(不含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01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02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 国(境)外博士后期满经批准出站,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2.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03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1.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2. 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04
来校工作的留学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如业绩特别突出,并经本专业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和线下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详细申报方式,请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2份,暂不装订成册。
(具体申报材料目录,请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汇总、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4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联 系 人:王紫燕 徐丽华
联系电话:028-61800126
具体申报要求
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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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编 辑 | 高嘉励
校 审 | 陈依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