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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各学院、部门: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成中医校〔2019〕153号)及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由组织部考核。专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考核,不计入学院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


二、考核程序
01个人总结

教职工按绩效管理所在岗位(教师岗、实验技术岗、行政管理岗、工勤岗)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02工作述职

各单位在党政共同领导下组织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室、系、支部、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评。03确定等级与公示
各学院、支部、年度考核小组按《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并写出评语。教职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04材料上报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点击查看大图)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实施考核,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2.《2021年教职工考核人员名单》将单独发至各学院、部门负责人OA邮箱。

3.所有教职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单独说明。

4.教职工必须如实填报考核内容,如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材料报送:各学院待工作量积分确定后另行通知上报时间请各职能部门将所有材料于2021年12月23日(周四)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cdutcmszk@163.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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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编辑编辑 | 邢文静

校审校审 | 刘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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