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武汉)税法服务手册
近年,伴随着一系列税收征管改革,我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以及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与治理手段现代化进程加快。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1年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202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公开表示,“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金税四期”覆盖面更广、信息联网更全、反避税打击更透彻、预警速度更快。以金税四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式启航,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日臻完善的同时,在中央大力提倡“六稳、六保”的大背景下也应在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有所偏倚,尤其是要保障纳税人的行政与刑事救济权。税务部门既要保证“税权” 更要平衡好“纳税人权利”,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应有之意。
202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精准实施税务监管,针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2021年10月28日,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 (2022-2035年)》,要求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过去五年,我国严厉惩处偷税逃税等行为。税务联合公安、海关、银行、审计、外汇管理等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建立起以“数据监测、数据研判、线索经营、合成打击”为核心的联合办案模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累计曝光716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2起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0起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6起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有力释放了“偷骗税必严打”“违法者必严惩”的强烈信号。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等21个部门共同实施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多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增加了税收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税务部门“高水平、高频率、高密度”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同时,我国税务争议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税务争议救济程序作为化解税企矛盾的法定渠道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武器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企业对税务争议解决缺乏专业性的了解和实践经验,导致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税务争议协调解决过程中常过于被动。税务律师作为专业的涉税服务者,精通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对于企业财务状况也能够有清晰的认识,能够在实体和程序上对企业的提起救济程序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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