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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申诉业务研发报告

黄俊涛 中南律税
2024-08-26
前言
本研究报告主要为律师办理申诉业务提供具体规范指引,全文共6100余字,第一次尝试付费,有需要的律师同行可以购买阅读全文,阅读全文需要支付18元购买126微信豆,感谢您的支持!



导语

通常一个刑事案件在形成有罪的生效裁判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诉诸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审判监督程序是指特定的法院对已经有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程序,通常称之为“再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三种:(1)检察院启动;(2)法院启动;(3)当事人申诉启动。当事人提请申诉主要有两类程序,第一类是向法院提请申诉,第二类是向检察院提请申诉。律师可以在这两类申诉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即是本报告所研究的主要对象。

一、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申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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