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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个案还能打起来,是不是太夸张?

2017-07-14 烟语法萌 烟语法萌


       7月11日,网上爆出一则律师因为立案排队秩序问题被河北某法院干警打伤的新闻,多个律师微博、公共号都在转发。按照话听两面,兼听才明的道理,笔者一直引而不发,希望当事法院能够回应。时间过了好几天,当事法院一直没有发声,笔者也就说叨说叨了。




  其实笔者关心这则新闻的注意力不在打人事件怎么发生的,谁对谁错,(信息不全,也分不出个对错来吧?)而是爆料微博中的一个“被打前”的信息:“河北某律师7月11日早上五点半到河北某法院门口依该法院所谓的规定排号立案,并取号16号。八点半后排号秩序开始混乱,人群开始往办案窗口拥挤。法警说排号失效……”


  只听说过北上广等大医院门诊需要半夜起来排队挂号,怎么律师到法院打官司也要早上5点半起来排队了?而且5点半居然只排到了16号?排1号的几点去的?


  这不禁让笔者想到了前几天律师微信群里流出的一个图片:一律师抱怨自己去年五一立的案子,今年六月六号才开庭;另一律师则发来不屑:排队立案遇到过没?上午六个下午六个。




  看来立案难不是一个地方法院遇到的问题哈。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国法院严格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做出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来的主要情况,称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


  其实,“立案难”的地方法院也有自己的苦衷。立案并不难,关键是立上了办不出来就难办了。上家法院要考核,年底人大要报告,案子结不出去,考核、报告岂不难看?因此,不排除有的法院就从源头上打起主意,从立案数量上动起了脑筋,因立案引发的纠纷,也就开始出现了。



  其实,“有案不立”是明显违背上级规定的,最高院就在5月18号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了“有案不立”的监督方式:借助诉讼服务网、纪检监察网站、12368热线等平台,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不立案问题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充分依靠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力量发现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立案工作水平。


  7月11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前进中的问题,以完善制度机制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把解决送达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改革不正是要最大限度调动司法资源吗?但愿随着改革的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个别法院存在的“立案难”会逐渐消除,让因立案排队引发的纠纷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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