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股神”副省长被判无期徒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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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对被告人陈树隆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陈树隆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树隆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法院查明其的巨额犯罪事实

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 

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树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鉴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另类股神的操作手法

获利1.37亿元,相比那些内幕交易还亏损的案例,确实可称为“股神”了。


陈树隆谋取私利的方式非常隐蔽,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牟利,这和他的专业出身有关。


陈树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到党政机关任职前,多年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


陈树隆最开始崭露头角,是在1995年著名的“327国债事件”。当时他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和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


在这场金融地震中,“证券教父”管金生因此倒下。但陈树隆却成为这场风暴的直接受益者之一。陈树隆带领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直接“参战”,最终为国债中心挣得4亿多元。为此,安徽省政府奖励他数百万元,正式拉开了其从农家子逆袭“股神”的序幕。


陈树隆大规模进入股市则是在1998年前后。


事实上,陈树隆之所以能获得巨额利润,并非由于他真是股市奇才,更多得益于权力。《巡视利剑》介绍,陈树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1994年到1998年,他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施永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


此后,陈树隆利用自己在股票、期货交易方面的专长,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以获取暴利。


例如他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公开资料显示,陈树隆任芜湖市委书记的时间是2008年6月-2011年12月之间。归属芜湖市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有海螺型材、皖江物流(原名芜湖港)和海螺水泥。在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间,上述三家企业仅有皖江物流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


《巡视利剑》显示,完成原始积累后,陈树隆回过头来想要掩盖当初收受施永1300万元的痕迹。他想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既可以伪装还了钱,还可以将大量资产转移到境外。


彼时香港的股市行情比较好,“另外香港也比较隐蔽,估计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我就把这1300万本金还给他,同时还按照年息8%复利计算,还了2600万,这样这个2600万就兑换成港币,让施永在香港帮我炒作港股。实际上是假还款的形式,把资金洗白,转到香港去炒港股。”


纵观“股神”成名史,陈树隆一般采用“老鼠仓”的做法,既用国有资金“坐庄”的同时,自己私下买入,利用国资的资金优势操纵股价,最终获得巨额利润。此外,陈树隆还发动自己的亲属,让弟弟、侄女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


三、陈树隆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周永康



根据公号“政知见”的梳理,陈树隆敛财的金额2.758亿,超过了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



但根据公开信息,这一数字少于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的3.42亿(武长顺涉案金额愈5亿)。



另外,根据观海解局统计,十八大后至少有14只“老虎”犯滥用职权罪,造成损失最大的是周永康。




据报道,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换句话说,陈树隆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周永康。



本文来自新华视点、政知见、观海解局、中国证券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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