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法庭:约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的那些奇葩理由

烟语法萌

来源/ 综合自法庭志异 、领克、法行书店、福建法治报等,转自法眼观察


一、开光的合同



审:你们的合同签订地为何选在了寺庙?两位有宗教信仰?


答:请大师给合同开了个光,图个吉利,想赚大钱来着。


审:(瞠目结舌,八卦心此起彼伏)那么后来呢?


答:你这不都看到了吗?本想皆大欢喜,现在四大皆空了……


审:……


二、忘记修改合同模板了


两个内蒙古的当事人协议约定在上海仲裁。仲裁庭的办案秘书问双方当事人,双方都在内蒙古,为何大老远约定到上海来,是不是因为上海的司法环境好,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放心?


当事人摇头苦笑:我们哪懂什么司法环境啊,只是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忘记修改争议解决的合同条款......

 

三、和最爱的女人在合同签订地看过风景



审:你们的合同签订地为何是个风景区?


原告:因为我曾和我最爱的女人在那里看风景。


审:(忍俊不禁笑出声)你赢了!你赢了!


原告:你凭什么嘲笑我的感情……


被告:反对!凭什么还没开完庭就说他赢了?


审:……不是那意思……


(据说法官遭到原被告双重投诉:一是嘲笑原告的感情,二是未审先判)


 

四、“贵院效率高……”



审:你们一个A区人,一个B区人,为何跑到我C区签合同,还要约定归我C区法院管辖?


均答:业内人士都说,贵院审判效率高,法官素质高、态度好,法庭环境也好……


审:(顿觉神清气爽,露出了仅次于撤诉般的微笑)



约定管辖理由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提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更是让人瞠目:



一.空气质量不好



“受理案件法院的空气不够好,要求移送给空气更清新的某某法院管辖。”法院也希望空气越来清新。




是不是因为灰霾、PM2.5等等空气词汇太熟悉的缘故,写个管辖权异议的理由都要与空气相关了。空气不够好还不能管辖呢?咋不给环保部门写写建议书?



二.设施简陋



”派出法庭条件简陋,设备及其(字都写错了朋友)不全,连审理案件最基本的桌子椅子都没有,远不如郊区或者偏远山区的法庭的办案条件,失去公信力和威严感”




是不是在中南海办案才有威严感啊?

 

三.案件太多



“贵院案件太多,要求移送给案件更少的某某法院管辖。”


以关心法院为名,谁不懂你只不过是想拖延诉讼,别装了。


 

四.想静静?



“被人告好忧愁,想静静,要求移送到静静的法院管辖。”


这就是个笑话。


 

五.口头约定管辖



“双方口头约定发生纠纷由某某法院管辖。”


被告为了避免出现提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被原告“将错就错”,学精了改用“口头约定”,而且“某某法院”也不再是原告住所地法院,而是不知道到底有何相关的其他法院。


对付这种管辖权异议,其实只需要出具一条法条即可,那就是民诉法第三十四条。

 

六.劳动争议诉讼提管辖权异议


如果发生以下情形,可谓恶有恶报:

被告:“双方口头约定在某某法院管辖。”

经一审、终审裁定确定管辖后,庭审中,

被告:“双方互不相识,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被告,你不是说双方曾口头约定管辖。不认识怎么口头约定啊?”

被告:“嗯、哦…”


谎话连篇,自食其果。


滥用管辖权很危险,有公司被罚30万元



2018年,闽侯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XX建设公司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闽侯县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且工程地位于闽侯县。


该案属于专属管辖,XX建设公司仍然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之后,公司又针对裁定继续上诉。


2018年11月,闽侯法院认为,XX建设公司滥用诉权,属于恶意妨碍民事诉讼,严重拖延案件审理进程,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


XX建设公司随后提出复议申请,认为30万元的罚款金额明显过高,对其显失公平。


近日,经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XX建设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且XX建设公司在复议申请中也承认了此事给闽侯县人民法院造成损害,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XX建设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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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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