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对外服务 对内整合 法院办案保障服务中心来了!

烟语法萌 2019-10-14


本文转自成都中院、四川高院,作者:胡思行 付驰




N E W   A R R I V A L

办案服务保障中心诞生记


今天,成小法要给各位介绍一位新伙伴:办案服务保障中心。


它是谁?它从哪儿来?它将往何处去?且听成小法慢慢道来。


2018年,成都两级法院新收案件已高达394749件,法官人均结案数320.58件,成都中院商事审判庭的法官人均结案数更是突破了400件!




电话嘟嘟没人接······


不是开庭就是写判决······


如何让法官把那么多的案件都办好?如何解决法官忙于开庭写判决,当事人和律师电话很难联系上法官这个矛盾?


成都中院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应运而生······



办案服务保障中心是什么呢?如果把法院的整个工作流程比作一棵大树,办案就是树的主杆,其他工作就是树的枝干,树叶和红花就是办事群众,那么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就是这棵大树的根,把根养得越强壮,树才会更加枝繁叶茂。


它不是一个实体,是对法院各个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通过管理设计,采用机制化运行的方式将各个部门统筹起来。


它不改变现有部门人员编制,是切实解决人案矛盾、变“供给本位”为“需求本位”的关键节点和要害之处。它不单独新增任何专项经费,只在现有资源条件下,通过集约化管理和节约运行的方式深挖效益。



如何落实办案服务保障中心?相关课题研究和具体设计方法交给了诉服办、商事审判庭和信息技术室等几个相关部门中头发比较少的小伙伴。




办案服务保障中心的功能构架


一是对外提供诉讼服务,并将群众的诉讼需求转化为引导法院工作方向的指挥棒;


二是对内提供事务剥离的辅助支持,将涉及实体判断的所有程序性事务和文书事务全部剥离,使法官有更多的精力思考,更加愉快地办案,提升办案质量。



举例说明


      我们可以拿一个配有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助理的法官来举例子。


  首先是前端事务剥离:法官确定开庭时间后,书记员告诉专门人员,专门人员立即进行排期、派发送达任务到诉服办并申请庭审速录员。送达中心和速录组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反馈。法官更改开庭时间或当事人申请更改开庭时间经法官同意后,由专门人员同步调整排期、送达和速录保障任务,书记员不需要一一通知。


  其次是中端事务剥离:法官开庭时,全程由速录员担任庭审书记员,负责庭审的全程保障和庭审后的事务性工作。法官自己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在办公室梳理其他在办案件工作。法官开庭完毕后回到办公室,这时法官助理已将上一个案件的裁判文书框架搭好,并已校对好文书格式,法官只需要书写裁判意见。


  最后是末端事务剥离:裁判文书定稿后,书记员申请结案并一键发送送达指令,专门人员将卷宗清点完毕后,法官的所有事务至此全部结束。剩下的送达回执、卷宗装订、归档、一审退卷、裁判文书上网、生效证明复查、诉讼退费计算审核、移送执行等事务性工作不再需要法官花费精力处理。


  2019年上半年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在商事审判庭试运行以来,法官已经初步感受到“愉快结案”。


  另外一方面,办案服务保障中心还致力于解决网上交费立案、律师只跑一次路、当事人找法官难和诉讼退费周期长等关键性问题,将效益进一步扩大到外部,为服务保障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而努力。


为了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的法官,弥补“中心”是由一个平级部门统筹其他平级部门运行的缺陷,办案服务保障中心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强化。于是小伙伴又开始了制度上墙、区域划分和文化设计等工作,忙得不亦乐乎。





酝酿了大半年,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已正式挂牌营业。小伙伴们就像老父亲老母亲期盼新生儿一样,既兴奋又紧张,不知自己能否担得起这份责任和使命。这时,郭彦院长的话语浮现小伙伴们耳边:“这是我们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创新举措,是新事物,没有可资借鉴的做法经验,只能在探索实践中逐步完善,闯出一条新路。”是的,改革需要智慧,需要勇气,更需要担当!




办案服务保障中心诞生了。

未来的日子,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往期文章:一省高院发布规定:严禁在年底、月底、季度底控制立案;不得以被告无法送达等其他理由不予立案或拖延立案


 往期文章:【司法为民出实招】高院新规:立案无需身份证原件,申请执行无需生效证明


 往期文章:律师会见有多难:6:25到排第27位,想会见凌晨3点到位比较靠谱!


 往期文章:应该推广全国:打官司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时,立案时法院对接公安部门快速锁定被告信息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