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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法院322位职工维权:团购房多年烂尾,土地却被常绿置业买走了!

烟语法萌 2020-02-22


转自大河报


核心提示:原本是买给儿子的婚房,结果等到孙子都三岁多了,房子还是没影呢。不仅是房子,后来连地都“飞”了。


七年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322位职工集体购买了单位组织的团购房,在等待的过程,房子始终不见盖起,地块被其他公司拍走,开发商到最后已是遍寻不见。万般无奈之下,这些平日里为他人主持正义的法官,不得不踏上寻求正义的维权路。



等了七年的“婚房”,孩子会跑了还没住上

“最开始大家都很相信,因为是单位组织的团购,而且大家也去现场看了,楼已经出地面了,看不出任何问题”。


因为仍然在职的父亲不便露面,王先生替父亲参加了维权。11月21日,王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事情最早是在2012年的8月份,金水区法院开会通知,说与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业公司)合作团购房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价格便宜,全院干警自愿购买。


记者获得的一份金水区人民法院房屋团购方案上显示,此次团购,华之业公司以每平方米5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法院房屋322套,包括150平米、120平米和90平米三种。首付款每套房屋均为30万元。


“当时交款就在法院北楼的2楼,322套房子,都是法院的职工或者家属、亲戚购买,首付款直接转入华之业公司的账户里,322个人,总金额近一亿元。


王先生说,当时大家谁也不知道,虽然房子已经开建,但土地还没有走招拍挂程序,也就是说,开发商连地都没有拿到。


戴女士是322个团购者中的一个。最早她打算把房子买给儿子,当做儿子的婚房使用。但等到2014年,刚刚盖起两层的楼房逐渐停工了,戴女士去单位问,辗转询问后被告知,这款地规划的是教育用地,不是住宅用地,开发商需要申请用地性质变更,大家需要耐心等待。


在等待的时间里,戴女士的儿子结婚了,后来孙子也出生了,现在孙子都三岁了,但工地却始终一动不动。期间戴女士无数次去到单位询问,每一次都被告知耐心等待。一直到今年的10月21日,一个消息让他们炸了锅。


2019年10月21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显示,该地块被河南常绿卓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绿置业)以底价摘得。而收了团购者近亿元首付款的华之业公司,连竞拍都没有参与。


“交了钱,等了七年,房子没等到,现在连地都没了。”戴女士和300多位购房人都急了。


开发公司遍寻不见,收款近亿元却因10万元成“老赖”

这块原本要盖团购房的地,位于郑州市东明路与明鸿路的交叉口。大河报记者昨日去到现场看到,工地的施工围挡还在,但院子里已是荒草丛生,几栋楼房盖到三、四层后就一直停工,塔吊上也是锈迹斑斑。工地大门上,贴有金水区人民法院的封条,日期是2019年11月11日。


记者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告中查到,在2019年9月11日,该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19〕78号(网)地块(即涉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价为29924万元。10月21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显示,该地块被河南常绿卓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绿置业)以底价摘得。华之业公司并未参与竞拍。


连地都没有拿到,怎么就敢卖“图纸房”收钱?收钱八年,又为何一直停工不建?拿到近亿元的首付款,为何又没参与竞拍?购房者们交的钱又去哪儿了?


通过查询工商营业执照,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住所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8号1号楼某座某室。11月21日下午,记者去到该地址,看到的却是另一家公司。戴女士说,华之业公司早已从这里搬走,后面又换了几个地方,现在他们这些购房人连华之业公司的办公地点都找不到。


记者辗转获得了华之业公司监事刘波和一位高层经理的电话,多次拨打,均未被接听。


天眼查显示,华之业公司在最近四年里,涉及到十几起法律诉讼,更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一起案件的执行标的只有10万元,但华之业公司全部未履行。


一位要求匿名的金水区法院工作人员透漏说,在地块被其他公司拍走后,法院曾联系上华之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方给出了一个荒唐的解释说:之所以没有参加竞拍,是公司的资金不够,公司寄希望于此次竞拍流拍,等底价降价后,参加下一次竞拍。但是没料到这一次被其他公司竞拍成功。


大河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常绿置业与华之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显示:在2019年11月8日,常绿置业已和华之业公司达成协议。协议上称:鉴于华之业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了拆迁、安置,并进行了投入。经双方协商,常绿置业同意支付华之业投资款和地面附属物拆迁补偿款共人民币1.8亿元,在开盘后6个月内支付完毕。


金水区法院表示正积极解决,具体情况未予介绍


“房子没有,地也飞了,华之业也找不着了,常绿置业又说我们和他们没有关系,现在我们就像被甩开了一样,没人管没人问。”参与团购的王女士担忧地说。


而更多的团购者认为,在开发商连地都没有拿到的情况下,金水区法院就组织员工交钱团购,而且资金直接进入开发商账户,法院也未进行监管。在整个事件中,法院存在很大过失。但是在事发后,他们的单位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21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联系了金水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面对购房员工的诸多问题,该负责人只以一句“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正在积极推进解决”来回复。被问起是怎样推进解决的、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该负责人又称自己不清楚,无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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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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