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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准利率不适用后,利息诉请怎么写?(计算公式及查询方法)

烟语法萌 2020-02-22


贷款利息由基准利率变为市场报价利率,各阶段的利息诉请怎么写?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即《九民会纪要》)中明确:
 
“要注意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利率水平,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予注意的是,贷款利率标准尽管发生了变化,但存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可适用。”


有人建议,以后但凡诉讼请求中涉及案款利息的,可以这么写:

 
1、如果计息期间全部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写为:“以XX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X月X日起计算至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2、如果计息期间跨越2019年8月20日,写为:“以XX元为基数,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X年X月X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毕竟目前诉讼中的案件大多已经跨越了2019年8月20日的时间点,故也有人建议直接写成:


“支付以XXXX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X年X月X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上利息现合并暂计至2019年X月X日,为XXXX元。”



目前,法院判决是如何表述的?


裁判文书网上,2019年8月20日之后,有法院判款是这么写的:


被告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潘××款项50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以5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算至2019年5月22日利息损失为24013.89元);


也有法院是这么写的:


被告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4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4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被告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口××公司支付欠款276229.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16年5月11日起以136229.46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2016年7月29日起以140000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好像法院没有某些法律人写文章考虑的那么详尽呀!



阅读链接:(以下来自“每天学点房产知识”)


8月17日,央行宣布全面改革中国的利率制度,推出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PR不是央行独自宣布的,是由18家银行各自上报的1年期和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然后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剔除最低价、最高价,算出的平均价。

什么是基准利率?

在中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具体而言,一般普通民众把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银行则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

日常生活中常听到的降息、加息,都是以这个基准利率为调整标准,法定基准利率,还分为存款基准利率跟贷款基准利率。

目前我们采用央行2015年10月24日最新基准利率:



调整后的利率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1)活期存款

0.35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1.10

半年

1.30

一年

1.50

两年

2.10

三年

2.75


二、各项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

五年以上

3.25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存款的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这个利率是会变动的,当政策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


贷款基准利率是并非实际的贷款利率,而实际贷款利率是贷款执行年利率,会高于法定基准利率。贷款执行年利率就是贷款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实行的利率,也是最后贷款人要交利息所用的利率。


什么是LPR利率?


LPR(LoanPrimeRate的简称)是指贷款基础利率。


LPR的计算方法由18家银行共同报价产生,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最后算术平均得出,每月20日重新报价计算,可以简单解读为,这是一个市场化利率的意思。


所以,这个LPR利率取决于一个市场供需关系的平衡过程,并不是说利息一定会降,相反,市场化定价,这个利率既有可能降低,也有可能提高。


房贷新政后利率有什么差别呢?


1、原来利率制定方式

贷款定价=官定基准利率*(1+上下浮倍数),就是各大银行根据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这样的定价与市场化的利率没有直接挂钩。


2、新政后利率制定方式

LPR=平均值(18家银行的“MLF+点”)

贷款定价=LPR*(1+上下浮动倍数)

18家银行按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加点形成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

所以,银行在制定贷款利率的时候,可以根据资金成本、客户的信用溢价和期限的风险溢价在LPR基础上自由浮动。

个人住房贷款以LPR为准好不好?


这是国家为了保障真正买房人的需求,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要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完善LPR形成机制,可以起到贷款实际利率市场化的效果。

LPR利率查询方法

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每个月的20日9点半以后,可以登录官网查询最新的LPR利率,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两个利率。

2、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在官网首页点击【利率】,可以看到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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