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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负11项罪名的黑老大,如何爬上县法院副院长的宝座?

烟语法明 2020-09-17

转自仕道、大河看法

在山西扫黑除恶风暴中,郝万吉涉黑案是被屡屡提及的典型。
 
2019年10月25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临猗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郝万吉等17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2004年,被告人郝万吉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以开办公司的方式,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手段,强占他人石料生产场地,在临猗境内造成恶劣影响。2005年,被告人郝万吉作为实际控制人,将石料场注册登记为临猗县孤山石材有限公司,先后由张宗善和被告人董万祥担任法定代表人进行经营,并通过骗取贷款,完成原始财富积累。
2010年后,郝万吉作为实际控制人,分别以被告人马铭泽、王震华、史晓波、王晓等人的名义,先后成立了山西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猗分公司、泰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汉杰实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郝万吉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在临猗县境内有恃无恐,借房地产开发等活动谋取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骗取贷款、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高利放贷、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用于组织发展。通过故意殴打伤害他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暴力违法活动,残害群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被告人郝万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二十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4月24日,礼拜二,一个正常的工作日。当天下午,临猗县法院副院长冯全接到通知,到距离法院不足百米的临猗县委参加扫黑除恶专项会议,与他同去参会的,还有同为县法院副院长的郝万吉。

开完会如常返回的冯全,在次日上班时得到了一个爆炸性消息——郝万吉在当天会议结束后被公安局作为犯罪团伙首脑抓捕了。紧接着,县公安局民警来到法院带走了法警刘涛,并搜查了郝万吉的办公室。

那天或是听到风声而没来上班的该院一名临时工侥幸脱逃,但随即被警方与其他3名涉案人员一样以1—3万元的悬赏予以通缉。4月25日,山西临猗县警方发布了《临猗县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以郝万吉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案件的通告》。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下,郝万吉被抓获65小时后,4月28日,其团伙4名在逃人员被全部抓获。

 


4月25日,“平安临猗”发布的悬赏通告。微博截图

根据临猗县法院提供的《新闻通稿》,“对工作热情又能吃苦”的郝万吉,1983年10月刚满16岁不久进入该院当打字员,两年后参军入伍,当了两年多义务兵后,又于1988年9月被退伍安置回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做起,一步步高升为副庭长、庭长,之后进入党组和审判委员会、担任了将近10年的执行局长。2015年11月,晋升为副院长,达到了一个本地人在法院所能担任的最高职务。
 
据媒体报道,郝万吉在临猗法院分管执行和部分民事审判工作。长期以来,飞扬跋扈,让不少人不明不白蒙冤,甚至倚仗职权将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专用资金划转,俨然成了当地一霸。

根据后来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郝万吉从2004年就开始犯罪行为,而同期的他,则屡获升迁,从一个助理审判员到副庭长,再到庭长、执行局长,后升任法院副院长。


媒体报道,知情人士称,郝万吉担任执行局长后,与不法分子或企业相勾结,让其到法院立案打官司,运作审判人员判其胜诉,之后或亲自出手、或指挥手下执行干警强行执行,对方若有不从则以暴力抗法对待,通过法律武器达到个人之目的。

 
据报道,太原市一老板因为借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债权人起诉到临猗法院,在没有接到传票、没有见到开庭公告的情况下,就被临猗法院缺席判决败诉。然后,债权人以其拒不执行判决为由,提起刑事自诉,该老板则因此成了网上追逃的逃犯。其后,郝万吉便把其弄到临猗县看守所,迫使借债人按照月息五分、相当于年息60%偿还债务。此为郝万吉霸道中典型的一霸。
 
据报道,2015年因为几件债务纠纷,临猗法院陆续查封了一个外地老板2013年开发的商品房小区、怡锦苑项目的400多套房子,法院禁止这些已经预售的房产过户、买卖。在郝万吉对当事人称帮其找个人接盘没被答应后,2016年12月,怡锦苑向临猗县人社局交纳的8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也被临猗法院强行划走。尽管临猗县人社局曾两次致函临猗法院,反对强行划扣怡锦苑的工资保障金,但由于郝万吉插手,几经争执,工资保证金还是被划走。
 
如果是说上述还不足以证明郝万吉称霸,那其同学、临猗某民办学校校长的遭遇则还可以佐证。据说,2008年5月底,临猗法院突然在她的学校里张贴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白底黑字的手写版,并没盖法院的红章。而除了没有加盖法院印章的强制执行通知外,更让作为郝万吉同学的民办学校校长难以明白的是,“作为被告,没收到传票、没参加庭审、没收到判决,原告又否认自己是原告,但是法院却要强制执行我”?
 
其实,当时不明白这一切的民办校长,她的遭遇正是时任法院执行局局长的同学郝万吉所为。不光这一次强制执行通知没加盖法院公章,就连民办学校校长后来在国土局招拍挂拿到自己想要拿到的土地后,郝万吉还是用一纸没有加盖法院公章的通知,迫使国土局对“法院执行拍卖的土地不能办证”。在这一通知上面,也没有法院的公章而只有郝万吉的签字。由此可见,法院不是临猗的法院,而是郝万吉的“法院”,没有法院公章,只有郝万吉三个字也必须得照办。
 
更能说明郝万吉霸道的是,在临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召集开发商和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的怡锦苑被查封引发的业主和讨薪民工的群体性事件协调会上,郝万吉代表法院出席。有人说法院不依法办事,“还没说几句,郝万吉拍着桌子说不开了,摔门就走了”。
 

而更让人瞠目结舌则是,新华网报道,郝万吉的飞扬跋扈在临猗法院很出名。2015年郝升任副院长后,运城政法系统的领导到临猗法院视察,法院制作的欢迎牌上郝万吉排在另3名副院长之后,“他当场就把欢迎牌扔掉了。”



在临猗县脚踏政商两道、黑白通吃的郝万吉,“换了老婆、娶了新妻”,45岁时又生了儿子,春风得意,志得意满。关于其新妻和岳父利用其权势作威作福的传闻,和他的小弟法警刘涛等人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举报一样,在网上广为流传。


公开报道显示,在郝万吉担任临猗县法院执行局长后不久,2006年8月24日,4名执行干警来到临猗县一农民家中,不顾农民告知已还清贷款的事实,试图强行开走拖拉机,并将上前阻拦的农妇推倒在泥水潭中致其昏迷,农妇苏醒后即喝农药自杀身亡,执行干警却未受到任何处分。
 
仕道君注意到,在山西运城,还曾出现过一个名扬全国的“三盲院长”——姚晓红。
 
山西绛县(为山西省运城市下辖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只有小学文化,连判决书都批不了,写“准支(准予支出) ”两个字,练了半天,仍然写成了“淮支”;身为执法者不懂法也不执法,指示干警把无辜百姓吊在法院梧桐树和 体育器械上拷打;生活上流氓成性,大肆侵吞公款供自己挥霍。就是这样的人却当上副院长,姚被群众骂为“三盲院长”(即法盲、文盲、流氓)。
 
然而,尽管姚晓红被誉为“三盲院长”,他却总是能化险为夷、安然无恙。以致于全院干警开会,他居然拍着桌子大声说:“我听说你们之中有人告我,告吧,谁要能告到《焦点访谈》,我给他个庭长干干!”、“告吧,无非就是让我多认识几个人,多几个保护我的人!”以致于受害群众发出了“天不灭曹,法不灭姚?”的质问。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货色,却在1995年“成长”为绛县法院副院长。就在他凶残地欺压百姓之际,山西省某报竟然把姚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之后,姚又当选为“优秀人民法官”,有关部门还发出了“向姚晓红学习”的口号……
 
1998年底,若不是姚的恶行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的一份反映姚晓红素质低下、违法乱纪的《内参》上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三盲院长”没准还依然没事。一个法院副院长竟然是“三盲”人员,姚晓红让法律蒙羞。此事成为当年最轰动的全国性新闻之一,直至今日,依然被法律界人士提起。
 
从1998到2018,20年过去了,“三盲院长”姚晓红虽然已经成为过去,可在运城和山西法院系统又出了个“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


 从法院判决来看,郝万吉从2004年起便踏上了涉黑之路,却在临猗县法院步步高升,担任权力极大的执行局局长多年,2015年起又荣升法院副院长。他为何一边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一边在屡屡升迁,这么长时间一直安然无恙?郝万吉的11项罪名中,有一项是“行贿罪”,还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他到底是向何人行贿?他受贿滥用职权涉及的案件,究竟是否得到了再审重审?
 
人民法院不仅需要司法的权威性,更需要司法的公信力。“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虽然被判刑了,但背后的追问不该结束。


资料来源:新京报、山西高院官网、新华网、北京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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