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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两次发回重审中院都维持原判,一查,八百万的官司法官收了10万

烟语法明 2020-09-17


转自澎湃新闻,原标题《通辽一法官涉嫌受贿70万元被公诉,另涉枉法裁判正在调查》


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与李占敖沟通案件。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图


2012年4月,李占敖夫妇通过中间人李国志向李淑云借款886.7万元。打了借据后,夫妇俩称迟迟没收到借款。2014年,李淑云拿着借据,将夫妇俩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该案历经科区法院判决、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辽中院)发回重审、科区法院重审、通辽中院维持原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科区法院再次重审、通辽中院再次维持原判后,李占敖向通辽检察院申请监督。

通辽检察院经调卷审查认为,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辽中院依职权自行启动再审,并于2019年8月6日作出改判,判决书认为,李淑云、李国志关于借款本金数额、利息计算、实际给付情况等涉及借款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严重违反诉讼诚信原则,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是,对于李淑云、李国志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线索并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后,通辽检察院将案件交办至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其继续跟进监督。

9月25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李淑云、李国志涉嫌虚假诉讼罪,依法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于2019年10月25日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李淑云、李国志立案侦查。

李占敖向检察院送去锦旗。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图

此外,通辽市纪委监委对涉该案的审判人员郭丽艳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9月26日以受贿罪(纪委监委认定的受贿总额为70万元,其中收受本案当事人李国志行贿款10万元)向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郭丽艳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其他犯罪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科区法院官网于2008年发布的文章显示,郭丽艳于1995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原通辽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3年至今分别就任刑事庭副庭长,女子刑事审判法庭庭长,刑事审判法庭庭长。


阅读链接

关于此案,查询可知,早在2016年当事人就在网上实名喊冤,至今百度可见,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下。



涉案的法院曾经有多名法官被查

2019年11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月20日,开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对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吴双喜决定逮捕。


2020年4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调研员宝双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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