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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上级政法部门反映问题,怎么就成了“扰乱办公秩序”?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1-04-01

昨天晚上开始,13名律师在广西遭遇“被执法”的视频和信息不但从各种媒介传来。现场的视频为:


律师微博称:10月23日下午,徐昕教授等13名律师到广西自治区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反应玉林斑美拉案相关情况。之前有律师已到广西政法委提交了反映材料,全国各地的13位律师再次前来,希望再次当面反映,并了解此前律师反映情况的调查进展情况。

视频中,有律师称,来政法委之前,已经提前电话联系秦主任,希望领导能给10分钟的接待安排,10分钟就行。视频里的这位领导却称,律师们未经登记进入办公区,“扰乱办公场所”、“一个都不要走”。

之后13名律师被报警后感到的当地警方带走,在经过了“搜身、交手机、存包、抽裤腰带(后来又还回来)、在候审室长时间的等待、有律师低血糖差点晕倒……”、 ”派出所一次性传唤十三名律师达八个多小时。”后,今早律师获释。


13名刑辩律师分别是:徐昕,冯延强,吴俊,许俊平,王春丽,黄思敏,何智娟,方县桂,刘良强,毛成战,林辉,杨建瓯,杨超平。 

 

有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发布紧急声明,要求涉事方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有律师发文称,执业在律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到上级政法部门反映问题,本是正常依法履职活动,反被报警称“扰乱工作秩序”,实则公职人员工作上不作为、服务意识不强、官僚主义泛滥。



律师微博称,他们进入政法委办公场所履行了门卫登记手续,之前跟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排,而视频里的有领导模样的人员称,律师系未经允许进入了办公场所。退一步讲,即使律师未经提前沟通和门卫登记,进入了政法委的办公场所,请求作为上级领带机关的人员反映案件问题,是否构成了“扰乱办公秩序”呢?


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之一为,“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可见,律师向上级政法机关投诉政法单位的办案问题,是依法履职行为,上级政法机关受理并处理律师的办案投诉,也是自己的职责所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禁止办事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即使律师未经登记,依法向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反映问题,怎么就构成了《治安处罚法》规定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干扰和破坏,从而影响其工作正常进行。”的扰乱单位行为?作为政法机关的领导及监督机关,就这法律认识水平?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国家设置律师制度、政法部门的共同目的,倡导理性解决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律师反映问题,是国家推进法治建设的目的所在,为此,保障律师职业权益,是各种法律法规为司法机关、政法机关设定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

反过来讲,律师不过是一帮无权无职的社会人员,之所以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托付代理案件的职责,不外乎基于对国家法律保障律师执业的信任,律师向上级政法部门反映代理案件遇到的问题,也不外乎对于国家法律保障律师执业的信任,可如果,政法部门不依法办事,不依法履职,律师制度乃至法律信任,谈何实现?


就在广西,今年7月份,曾经发生过一起政法委副书记““泼律师开水、谩骂”事件。7月9日,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公司代表及代理律师到岑溪市委政法委会议室进行协商,因一方代理律师不同意签字,遭到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泼开水、殴打、谩骂,引发媒体关注。事后,当地通报,冼宏伟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粗暴对待群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冼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并调离政法系统。可惜,前车之鉴看来并未引起某些人的重视,再次发生政法部门人员对律师正当执业的不理解、不支持,甚是令人震惊。


目前,我国的律师人数已近46万,律师事务所3万多家,年均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00多万件。2019年12月9日,世界律师大会在广州召开。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作致辞称,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律师行业取得长足发展,也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

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烟语君认为,应首先从改变某些公职人员对于律师执业的不合法法律认识开始,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就是支持法治建设。关注13名刑辩律师在广西遭遇的执业困境,期待事件能有后续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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