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网5月16日报道,据日本神奈川电视台消息,东京高等法院日前对2017年中国籍姐妹遇害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被告岩崎龙也无期徒刑。日媒13日晚称,被告不服判决结果,已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宣读的判决书称,2017年7月6日凌晨,被告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所居住的横滨市公寓内,压迫其颈部将其杀害。随后,又以同样手段杀害之后回家的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把两人的遗体丢弃在神奈川县内的山林中。被告和姐姐陈宝兰认识,后因感情问题发生纠葛,继而杀害了姐妹俩。
这起案件5年来引起日本社会高度关注。2018年7月,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岩崎被判23年有期徒刑。2019年4月,东京高等法院撤销一审判决。2022年4月,东京高等法院指出被告“犯罪嫌疑人基于强烈的杀人意图,使用了夺取受害者生命的手段”,并判处其无期徒刑。据悉,被告本人及其辩护人已分别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此前报道:痛心!一对中国姐妹惨遭日本男子杀害抛尸!5年后法院判了
据中国青年网4月20日报道,一对中国姐妹惨遭一名日本男子杀害抛尸,5年后日本法院作出了宣判。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对2017年的中国籍姐妹遇害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现年44岁的被告岩崎龙也无期徒刑。
2017年7月6日,25岁的陈宝兰和22岁的陈宝珍姐妹在日本神奈川县的公寓内被杀害。
她们的遗体被装在行李箱里运出,7日被遗弃在一处山林中。
7月13日晚,警方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中发现两个装有尸体的包裹,此时姐妹俩已经遇害6天了。
尸检报告显示,姐妹二人都是脖子受到强烈压迫窒息而死。
随后嫌疑人锁定为30多岁的日本横滨市无业男子岩崎龙也。
据调查人员称,两姐妹来自福建,来到日本后在当地打工。
岩崎龙也曾频繁前往姐姐陈宝兰打工的饮食店。一名认识他的日本女子表示,曾看到岩崎在餐厅里吃饭,和两姐妹很相熟。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岩崎龙也和姐姐宝兰先认识,后来因为感情问题发生纠葛,继而杀害了姐妹俩。
警方认为他使用配制的钥匙进入了两姐妹的房间。监控摄像头拍下了他7月6日多次出入公寓后,7日运出行李箱的场景。
但岩崎龙也在被捕后一度沉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还辩称宝兰为了留在日本伪装失踪,他是在帮宝兰运送旅行箱,他的辩护律师也主张其无罪。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裁定岩崎龙也的“犯罪行为基于强烈的杀意”。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岩崎龙也被判23年有期徒刑。
去年该案在横滨地方法院重新审理,检方按要求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辩方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中,东京高等法院法官指出“犯罪基于强烈的杀人意图,使用了夺取受害者生命的手段”并驳回了上诉。
中国姐妹在日本不幸遇害的消息引起了在日华人圈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2017年7月11日晚,在得到两个姐妹父亲的来信求助后,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机制,为家属紧急办理护照和签证。7月18日,两姐妹的家属从福建到达日本横滨,处理后续事宜。
据日本《产经新闻》2017年报道,这对姐妹的家人来到日本后,她们的哥哥悔恨表示,不该让妹妹们去日本。
就在案发前一天,7月5日,哥哥还与妹妹们视频通话,告诉她们爸爸寄去了食物。
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存在着支持或反对死刑的两类人,日本也不例外。质疑死刑“侵犯人权”、“不能有效降低犯罪率”、“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无法挽回”的声音不绝于耳。多年来的民调显示,日本社会对死刑的支持率稳定在八成以上。许多日本心理学家认为,死刑的存在让日本社会从压抑和过度劳累中获得了精神上的部分释放。在日本现行刑法典中仅有14个条文明确规定了死刑,另外, 特别法还有7个条文规定了其法定刑包括死刑。日本的死刑罪名强调对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保护。从立法上看, 除了内乱罪和外患罪外, 其他的死刑罪名所侵犯的法益都涉及生命法益, 要求造成死亡后果。针对以上犯罪类型的法定刑当中往往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多种选择,唯一的绝对确定死刑的罪名是“外患诱致罪”(背叛国家投敌并参与相应的军事行动),半数以上的罪名的法定刑配置都是轻刑到死刑的选择配置。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的案件仅存在于杀人和强盗致死案件中。
日本的死刑审查较为严格,形成了相对确定的死刑适用基准—永山基准,这来源于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在“永山则夫连续杀人案“中的判决。1968年,时年不满20岁的永山则夫出于金钱和反社会的目的,从驻日美军基地盗窃手枪并在大街上射杀四人。15年后,日本最高法院判处永山则夫死刑,而当时所采用的死刑量刑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要判处行为人以死刑时,首先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故意的心态,并由检察官提出是否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然后由法官考察被害人的数量等基准要素,一般来说被害人在2人以上时法院才会进行是判处死刑还是无期徒刑的判断,最后要综合考察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如果杀人行为是有预谋的,那么被判死刑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在日本,真正被判死刑的人数很少,被执行的人数更少。2017年,日本只有四人被执行死刑。最近两例是12月19日被处决的关光彦和松井喜代司,两人分别在1992年和1994年杀害多人,至今距离两人犯案时间已经超过20年,距离被定罪判处死刑也均超过15年。最近一名被判死刑的罪犯是在11月初宣判的笕千佐子,她因“克死”(实际为杀害)多名男伴而被称为“黑寡妇”。截至12月15日,日本仍有124名尚未执行死刑的死囚。 往期文章:月上班28天倒欠公司3千元、解除合同经济补偿0元...法院裁判劳动争议应慎用“诚实信用”原则
往期文章:有律师想按港片《法中情》情节进行辩护,结果悲剧了:被检察院投诉了...
往期文章:被带走时裤裆湿透的市委书记,最新消息来了!
往期文章:上班两个月,倒欠公司1600元?法院判决:违法,赔偿!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