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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复试考核规则
厦门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复试考核规则
复试考核分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单列考核,合格即可)、外语考核(占考核总分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分90%)。
其中专业复试考核规则如下:
一、专业复试考核小组
按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或相近研究方向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二、专业复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1.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
2. 专业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分数占考核总分的90%(其中专业基础分数占考核总分的40%,综合素质分数占考核总分的50%)。
3. 考核内容和方式。
专业基础:面试,对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面试时,首先由考生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然后由复试考核小组的老师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关于申报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含参考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