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19日去世!
肖扬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
男,汉族1938年8月生,广东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2008年12月被推选为中国法官协会名誉会长。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履历
1957年至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
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
1969年至1975年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年至200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魄力十足
有人说,肖扬在法院的十年,是司法改革大刀阔斧的十年。 有人说,肖扬让人们看到了最高法院在当下最顽强的一面。
2007年,肖扬完成了他任内最后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复核权。 2008年2月27日,肖扬来到新刑事审判大楼看望法官,在任内最后一次直接与死刑复核法官面对面谈话。
他几乎走遍了所有办公室,并同主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座谈。他说,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法官们把“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精神坚守到底。 如果说,最高法院收回了下放26年的死刑复核权,是肖扬任内的最后一件大事。那么,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应算是肖扬任职后做的第一件大事。
人们清楚记得那一年,手持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和持记者证的媒体记者可以走进“神秘”的法院大门,亲耳聆听法庭控辩双方的交锋。
对此,肖扬认为,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些法治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常被法学者们提及,但从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说出此话的,肖扬是第一人。
回望这位以推动司法改革著称的首席大法官任内进行的众多司法改革,人们可以清晰地记得: 1999年,最高法院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
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国从此告别了以政治合格为主的法官任用标准; 2002年,中国法官卸下半个世纪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
2002年7月,肖扬第一次提出了“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命题,并把“法官职业化建设”确定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主线,“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提出,成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肖扬认为,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法律人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上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十年间,最高法院调进一批法学工作者,提拔了160位高级法官,选拔选进大法官十多位。
从2003年开始的新一届任期,肖扬加大司法改革力度:
改革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和完善再审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
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
改善和完善案件管辖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未成年人审判制度……
每一项改革都围绕四个字———人民利益。
2004年11月,为表彰肖扬对内地法制的基础建设和培育内地法律专才方面所作的卓越贡献,香港城市大学特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给他。
2005年9月,世界法学家协会授予肖扬“世界最高正义奖”,并推荐他为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
肖扬“仰天长笑”(报纸截图)
汪洋说:“这次两会我印象最深刻的报道,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广东团里留下的照片,那种"仰天长笑"的味道,非常人性化地展示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喜怒哀乐。
话音未落,人群里爆出热烈的掌声。
“这里肯定有南方日报同志的掌声,那张照片就发在他们的报纸上!”汪洋笑着说,我们的报纸敢发这样的照片,就是思想解放的表现。
汪洋进一步解读照片说,肖扬同志是广东人,作为即将退下来的广东籍领导同志,他最后一次审议“两高”报告来到了广东团。我们广东的报纸,能这样报道他,是对他个人政治生涯的最佳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