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通知
来源:中国宪治网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将于2019年12月7日—8日在广州召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到接待时间:2019年12月6日(周五)8:00—24:00。
会议举行时间:2019年12月7日(周六)—8日(周日),会期2天。其中:7日全天、8日上午召开宪法学研究会年会;8日下午召开宪法学研究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与会代表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具体信息另发通知。
二、议题
主题:新中国七十年:宪法与国家治理
分主题:
1. 党的领导与依宪执政
2. 国家建构的宪法基础
3. 国家权力的宪法规范
4. 宪法实施与合宪性审查
5. 一国两制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三、地点
报到地点:华工大学城中心酒店(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工北路68号)
1.飞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乘坐地铁,到4号线或7号线大学城南站下车,约89分钟,再步行约24分钟或转乘公交环线1、环线2到华工北路东站;乘出租车全程约59公里,全程约65分钟,约180元。
2.高铁、动车:(1)广州南站:乘7号线到大学城南站下,约30分钟,再步行约24分钟或转乘公交环线1、环线2到华工北路东站;乘出租车全程约29公里,全程约45分钟,约100元;(2)广州站:乘4号线到大学城南站下,约60分钟,再步行约24分钟或转乘公环线1、环线2到华工北路东站;乘出租车全程约28公里,全程约45分钟,约80元。
四、论文提交
1.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参会。为提高工作效率,参会论文敬请按照下列要求提交:
(1)篇幅:正文以1万字至2万字之间为宜;
(2)格式: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采用页下脚注、自动连续编码、小五号宋体、默认固定行距,其他格式参照《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的现行要求处理;
(3)形式:需提交word文档(pdf将无法收录),文档标题请采用“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邮件的附件形式发送至会务邮箱。
2.为保障作者著作权,论文集电子版由会务组编辑后以pdf格式发放,仅供与会代表交流使用,请勿对外传播。
3.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将组织对参会论文进行评奖,为获评优秀的论文颁发证书。
4.根据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自2013年起,年会只将大会主题发言的论文和评议人的评议汇编印刷,其他论文汇编成电子版提供给与会代表。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规则为此相应调整,请参照《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2013年修订)
五、参会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年会学术水平、改进组织服务质量,本次年会对报名参会采取以下形式:
1.理事会成员参会的,建议通过网上注册、预缴会务费的形式。请理事代表于11月1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1)发票填开信息,包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请务必确认两项信息的准确),默认发票内容为会务费;(2)报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到达离会时间、住宿要求等。在前述时间之前完成注册、缴费环节的,优先安排会议住房。因费用由接待酒店直接收取并开具发票,缴费后不能参会的,相关费用无法退还。二维码已发至理事会成员电子邮箱。
本次年会也接受理事代表以邮件形式的报名。请理事代表至迟10月20日前发送回执(格式见下)到会务邮箱。回执请粘贴为邮件正文,不要粘贴为附件。逾期未发送的,将无法保障会议期间住房。通过网上注册、预缴会务费报名的,无需再发送回执。
2.非理事会成员意愿参会的,需至迟在10月20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论文。审查通过的,会务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参会邀请。未获邀请直接发送回执的,将不能接收。
3.纸质会议通知可在会场领取,不事先邮寄。如有特殊需要,请与联系人联系处理。
六、费用
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请自理;请交会务费600元。
七、联系
会务邮箱:xfxyjh@163.com(邮件主题采用与论文文档相同的命名格式,即“姓名:论文题目”)
联系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夏正林、洪丹娜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张翔、于文豪、刘小妹、黄明涛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6月12日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回执
本回执仅适用于理事代表以邮件形式的报名
推荐理事代表采用网上注册、预缴会务费的形式报名
姓 名 | 性 别 | ||
论文题目 |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件 | 电话(手机) | ||
入住退房时间 | -入住时间:12月6日 □上午 □下午 □晚上 -退房时间:12月□8日 □9日 □上午 □下午 □晚上 | ||
住房要求 | -双人间( ),拟合住人(选填: ) -单人间( );如无单人间,是否同意双人间( )及拟合住人(选填: ) 因房间数量有限,要求单人间的,按照网上注册或邮件回执的时间顺序安排,不能保证完全满足需要。上述信息未明确标注的,随机安排双人标准间。 |
说明:
1.请将本表电子版复制后,直接粘贴到邮件正文;论文以word格式上传为邮件附件。
2.请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回执电子版与论文一并发至会务邮箱xfxyjh@163.com。
3.为保证邮件被正确识别,邮件主题采用与论文文档相同的命名格式,即“姓名:论文题目”。
附件: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2013年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年会只将大会主题发言论文和评议人书面评议意见汇编印刷,其他论文汇编成电子版(PDF格式)提供参会代表。因应这一变化,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规则相应调整。
1.论文提交
1.1参会代表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研究会年会。
1.3论文应提交至年会通知指定的电子邮箱,研究会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至少45日前提交,每年具体提交时间以当年年会通知为准,以保证有充足时间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工作。
1.5只有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的论文,方可被遴选为年会发言论文;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后提交的论文,不能作为年会发言的候选论文。
1.6未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论文,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相应份数的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至年会主办方,主办方可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论文提交截止后,研究会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每一类别由一位副会长负责会同其他专家在15日内初步选出本类别的大会发言论文。
2.2研究会秘书处负责汇总各类别论文中初选的大会发言论文,在取得论文作者同意后,提请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发言人最终人选。
2.3主题发言人确定后,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位主题发言人确定一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最终人选的确定工作应在初选结束后10日内完成。
2.5研究会秘书处向评议人提供被评议论文的电子稿,评议人应认真阅读并撰写书面评议意见,在10日内提交至研究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参加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研究会秘书处。
2.7年会主办方在会议召开前将主题发言人的论文及评议人的评议意见汇编印刷,并将在论文提交截止日之前提交的论文汇编,制作年会论文集电子版。
2.8会议报到时,年会主办方和研究会秘书处应告知每位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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