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20期活动将于11月29日(星期五)中午正式举行,欢迎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们积极参与。“毫不犹豫降低”还是“理性维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背景下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审视首先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展示;其次点评人针对每名主题发言人的发言进行点评和总结,主题发言人对点评予以回应;随后进入自由讨论,参与沙龙的其他同学向主题发言人提问或交流;最后主题发言人和点评人分别总结。主题研习的材料附后。沙龙现面向全院同学征集主题发言人,请报名的同学以“姓名+联系方式+微信号”发送至uibetopic@163.com。报名邮件中不需要提供发言稿。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贸大法学》编辑部将于11月7日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主题发言人微信会议,对发言程序及写作角度的分工与统筹等事项进行说明。11月28日下午18:00前各主题发言人向沙龙提交正式发言用PPT及论文。本次沙龙将继续组织优秀论文评选,提交论文并现场参与沙龙的同学才能参与评奖,获奖论文将获得“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优秀论文”证书(盖院章)。除主题发言人外,沙龙也热忱欢迎我院所有同学前来参与,尤其欢迎同学们就此问题撰写专门的学术论文向《贸大法学》(2020?第5卷)投稿,详见“《贸大法学》(2020?第5卷)征稿启事”。https://mp.weixin.qq.com/s/4FQS0oj1A3bsHKXP4NQWBg近日,大连一名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恰逢电影《少年的你》上映热播,片中校园霸凌又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与此同时,日前中国人大网公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并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诸多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的广泛争议。而在2018年12月3日,湖南沅江也发生了12岁的少年持刀杀害母亲的案件,同月湖南衡阳13岁的罗某锤杀了自己的双亲。这样的案例一次又一次的刺激着人们的敏感神经,本应是天真烂漫,健康成长的年纪却对他人、甚至父母狠下毒手,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法律却对此显现得束手无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国刑法也规定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是每当出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时,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质疑声不绝于耳。社会舆情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形成了两个不同的舆论场,大多数专家认为,刑法万能主义并不可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异于饮鸩止渴,弊大于利,不能因实践中的个别极端案例就左右立法;但是也有学者指出现阶段应当毫不犹豫的降低刑责年龄。有观点认为,互联网的兴起、社会风气以及家庭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复杂化,致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屡屡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那么,从法律角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现阶段我国是否有必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低龄化,我国该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少年刑事司法体系?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该如何应对?期待大家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问题发表自己独到的看法和见解。《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 14岁以下不负刑责该不该修改?》http://news.ifeng.com/c/7rAYG3Wz35E《沅江12岁男孩持刀弑母后无罪释放欲返校 未成年人犯罪该何去何从》http://m.sohu.com/a/281348068_120045352http://www.sohu.com/a/286984868_163351带上你的观点与大家分享和沟通吧,感受贸大法学院的学术氛围,展示贸大法律学子的才华!“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是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学术活动,由“贸大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判例研习社和主题研习社具体负责。判例研习社、主题研习社隶属于《贸大法学》编辑部、“贸大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是由法学院学生组成的学术团队。研习社每月定期组织学术沙龙活动,针对近期社会热点案例或问题,以主题论辩或主题报告的形式开展学术讨论。每期沙龙活动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报道,沙龙来稿或评选的优秀论文将在当年的《贸大法学》上公开发表。热忱期待全院同学们的关注和参与。打开支付宝首页搜“520034101”领红包,领到大红包的小伙伴赶紧使用哦!2019-2020年度优秀集刊、优秀新创集刊、CNI名录集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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