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杨泽伟教授做客山东大学法学院,进行了题为“新中国国际法学70年:历程、贡献与发展方向”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法学院戴宗翰副教授、向力博士、田立博士、高乐鑫博士出席了讲座。
讲座伊始,杨泽伟教授以历史为脉络,向我们梳理了新中国国际法学的主要发展历程。他将新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包括“初步形成时期”(1949年——20世纪50年代末)、“萎缩、萧条时期”(20年代60年代初——1978年)、“恢复发展时期”(1978——2011年)和“积极有为时期”(2012年至今)。杨泽伟教授着重指出,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更加重视国际法的作用并推动国际法学的发展,国际法学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随后,杨泽伟教授总结了新中国国际法学70年发展的主要贡献。他指出,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国际法学者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承认与继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等重大国际法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贡献。对于新中国国际法学70年发展的主要特点,杨泽伟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新中国国际法学70年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注重运用国际法原理和规则分析国际关系中的热点问题;其次,注意结合中国实践;最后,研究领域不断拓展。但是,在国际法学70年的发展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对新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系统总结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立法和国际司法活动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中国对外政策或外交实践提供前瞻性的理论支撑尚显不足,以及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国际法论著尚不多见等,这给当今的国际法学界提出了新的课题。在讲座的最后,杨泽伟教授指出,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未来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将呈现出以下趋势:首先,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将更加受重视;其次,国际法的理论创新将进一步加强;最后,增强国际法发展的中国话语权,将成为中国国际法学者的重要使命。
在与谈和讨论环节,戴宗翰副教授首先表达了对杨泽伟教授的感谢,并且结合台湾国际法学的发展历史,他指出,目前的时代为国际法的学习和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希望同学们能够在未来继续开拓。向力博士指出,国际法的发展始终是与国家利益一致的,我们要在未来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中,增强中国的国际话语权。田立博士认为,目前我国在国际法实践中很多方面做得不够,这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在提问环节,杨泽伟教授针对高乐鑫博士提出的“如何解读‘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扬弃’”和实务部门听众提出的“政府部门如何应对不合理的国际规则”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在讲座最后,黄世席教授对杨泽伟教授的精彩讲授再次表达了感谢,并对同学们提出了新的期望。
文/秦子牛
图/胡玲瑜
审核/黄世席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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