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磊:如何能更好地发表论文? ——关于法学博士生论文发表的五点建议
作为一个过来人,从2006年研究生阶段正式发表第一篇论文至今,笔者已有十五年的投稿史,期间有成功的经历,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现在也担任一些刊物的外审人,也发现过很多稿件的一些共通问题。这里,想对法学博士研究生谈谈以下几点建议:
01 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02 要对研究和发表作整体规划
二是关于论文的篇幅问题。有博士曾向我抱怨过,虽然他的论文最终被某刊物刊用了,但编辑要求删去大量篇幅,而这样一来就会被改得面目全非,“说不清楚问题了”。有的博士写论文洋洋洒洒,动则数万字而不能尽言,但大部分期刊对于每一期都有总页数的限制,你的篇幅长了别人的篇幅就会短。在你还没有成名成家之前,自然不可能为了你的篇幅去压缩名教授的论文。所以,要学会写小论文,小论文是大论文的基础。怎么写小论文?一是要问题明确、论证清晰、语言精练。这是论文写作的要求,在此不作展开。二是要学会协调发表论文与博士论文章节的关系。博士论文主题确定后,要与导师讨论确定大体框架,后续的研究就要围绕这个框架展开,写作也要围绕这个框架展开。但一篇博士论文的最低要求是10-12万字(各校不同,也有15万字的),而很多博士会写到20万字(这是为了以后出版的方便)。这样一来,如果以5-6章计算,每一章的篇幅就在3、4万字之间。但很显然,如果直接以博士论文的一章去投稿,刊物是没法刊登的,现在一篇期刊论文最常见的“体量”是1万多字。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先将那3、4万字写出来,写出来后专门做一个“节略版”以符合发表的需要——写长了删字相对容易(尽管心疼),但写短了再加字就困难了,特别是如果到了后期正式写博士毕业论文时再想增加,往往就会失去以前写论文的状态了。具体怎么节略,要看具体论文而定,如果合适拆分,可以将3、4万字拆成2篇论文;如果不合适拆分,就做一个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