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最新3期法学论文要目
2019年第5期法学论文要目
1、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代水平 西北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与特定的经济基础、思想形态、法治状况和地理条件密切相关。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经历了分权与集权的交替与融合。地方立法权限变革遵循着特定的逻辑,其经济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思想条件是执政者对权力分立的认识升华,其路径选择是审慎控制的渐进放权,其方式方法是一元多层次的反复探索。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为根本,坚持发挥"两个积极性";坚定遵从立法权运行的基本规律,完善立法权能体系;以"单一制"为基础,推进立法权限分配法治化改革;坚持逐步推开的改革策略,进一步明晰地方立法权限。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变革有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治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地方立法; 权限变革;发展历程; 基本逻辑; 宝贵经验;
基金:西北大学“建国70周年”系列研究专项项目“建国以来地方立法权限的历史沿革与经验总结”(17ZX11);
2、宪法监督程序的实在法逻辑及其展开
汪栋 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现代法治是实在法之治,宪法取代自然法的高级法地位,是具有形式理性特质的实在法体系的核心。权威而非真理立法的实在法命题,意味代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契合人民主权的内在规定性。宪法监督程序的实在法规范形式融合宪法的权利法价值和协作型法功能于一体,能够承载人民代表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在实在法逻辑上,宪法监督权是主权代表者的专属权力,是制宪权的延伸。全国人大对中央国家机关、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等宪法主体直接适用宪法的行为予以宪法监督,其宪法监督权与立法权之别,以及自我宪法监督的正当性问题,可运用正当程序原则予以解决,即通过程序设置界分合宪性审查权与合法性审查权;同时,提高宪法监督程序的价值整合力度,使之高于立法论证力度,从而实现合宪性审查和与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分离与构建。
关键词:实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监督; 正当程序; 制宪权;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依宪治国的中国道路研究”(14AZD132);中国法学会项目“地方立法合宪性审查问题研究”(CLS2018D28);
3、新媒体环境下律师网络言行的生成逻辑与规范治理
杨立民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
内容提要:尽管社会各界都在倡导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但是法律人内部依然存在着等级次序和竞争对抗,尤其是律师与司法公职人员之间的分化与张力、竞争与博弈,常以新媒体叙事的形式呈现在网络公共空间中。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实现了作者与读者的直接沟通与互动,律师在其中更具场域优势。为打破法律职业领域内部的既有权力格局,实现话语秩序的重组,不少律师将新媒体作为竞争法律职业话语权、建构法治代言人形象的舆论场。然而一些律师对新媒体的滥用使得法律职业内部的竞争和博弈无法在特定的规则框架内进行,对司法权力的正常运作、法律人的形象和声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在保障律师话语权的前提下确立其网络言行的"底线",实现朝野法律人的"和解",规避可能产生的法治风险。
关键词:新媒体; 律师网络言行;职业分化; 话语竞争; 规范治理;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青年项目“网络环境下律师庭外言行的边界与规范问题研究”(18CFX038);
2019年第6期法学论文要目
1、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困境与实践出路
周卫 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 要:由政策强势主导的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在新旧制度交替阶段面临法律主体资格不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依据选择困难及监管执法权能不匹配的法治困境。这些困境的形成与改革过程中政策-法律关系定位不当、改革政策寻求权宜之策略密切相关。为走出困境,在理念层面,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应由政策主导转向法律主导;在规范层面,积极促进环境政策合法性的司法审查,审慎决定环境政策法律化,从寻求"良策权宜之治"转向"良法善治";在执行层面,实施自我审查自我矫正制度,加强基层决策参与能力建设,激励自主守法。
关键词:生态环境; 监管执法体制; 环境监管; 环境执法; 法治;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研究”(18YJA820034);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研究”(135B02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深圳实践创新研究”(SZ2018001);
2、人工智能视野下医疗损害责任规则的适用和嬗变
李润生 史飚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医疗是人工智能落地最早、发展最快也最特殊的领域,各国纷纷立法予以专门应对。人工智能悄然改变着医疗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人工智能决策—医生验证复查"的模式将成为常态,这冲击着传统的医疗损害责任规则;人工智能的自主性等特征使得受害患者依现行规则寻求救济的难度大大增加;医疗人工智能的特殊法律定位及差别对待原则,也要求对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规则予以适当调整。在弱人工智能下,我国应增加过错证明的法定推定事项,降低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对医疗产品责任主体予以相应调整,设置缺陷证明的法定推定事项,并适当调整免责事由。在强人工智能下,我国应采行过错和因果关系推定制度,并通过设置医疗强制责任险、医疗产品强制责任险及赔偿基金对受害患者进行充分、及时的赔偿,实现风险的社会化分散。
关键词:人工智能; 医疗损害;差别对待原则; 产品责任; 医疗风险分担;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公私合作(PPP)视域下的新公共卫生法律规制机制研究”(17XFX00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风险视阈下《中医药法》的实施机制研究”(YF19-Y07);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专项课题“北京中医药大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研究”(XJZX18052);
2020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
1、检察侦查权全面机动化的模式选择及制度准备
郭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与犯罪学学院
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使检察侦查权大幅弱化,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走向了全面机动化。以原办案机关是否存在违法或懈怠等“错误”为前提,机动侦查可区分为迳行侦查与续行侦查两种模式。其中,续行侦查模式侧重于遏制原办案机关的不作为,在实践价值、施行难度、可操作性、社会效益等方面具备迳行侦查所难以比拟的诸多优势。检察侦查权目前已放弃迳行侦查模式,但却尚未做好有效实施续行侦查模式的制度准备。为构筑行之有效的续行侦查格局,我们必须简化对“侦查、调查不作为”从责任判定到程序推定的认定标准;改良决策程序,创设利害关系人“申诉前置”机制;谨慎对待前期侦办结论,借以改良检察侦查权的启动标准、决策程序和法律效果。
关键词:检察侦查权; 机动侦查;续行侦查; 迳行侦察; 制度准备;
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刑事‘未破’案件处理机制研究”(CLS(2018)D10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刑事诉讼程序运行期间与未决羁押持续期间之制度关系研究”(2018JKF603);
2、不良校园网贷的运作机理、侵权类型与分类治理
曹辉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摘要:伴随着网络金融的爆炸性发展,P2P网络借贷首先在社会上井喷式涌现,随后渗透进在校大学生这一法律意识不强、社会资历尚浅的群体,不良校园贷应运而生。不良校园贷是通过虚假宣传、低准入门槛、模糊的资费标准等途径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使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借贷平台。不良校园贷主要采用信息中介模式、信用中介模式、担保模式等3种运作模式。这3种模式都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学生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隐私权等。针对不良校园贷,应坚持分类治理的方针,从信息源遏制不良信息的产生和传播,并通过大数据技术使借贷信息公开透明化,同时要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而对于大学生群体则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培养和法律法规的知识盲点填补,使其远离不良校园贷。
关键词:不良校园贷; P2P; 运作机理; 侵权类型; 分类治理;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良‘校园贷’的国家治理与高校应对研究”(BFA180070);
3、知识产权保护影响企业绩效的机理和边界——对市场环境和营销导向调节效应的实证分析
王永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保护专有知识和技术的重要机制,对企业价值的创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有文献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绩效之间的直接关系,尤其是影响两者之间关系的情境因素的探究却相当匮乏。基于172份来自服务外包企业的配对问卷,采用层次回归技术,从市场环境和营销导向两个视角出发,以竞争强度、技术动荡性、反应型市场导向和先动型市场导向为调节变量,就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理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竞争强度和反应型市场导向均显著地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但先动型市场导向对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起到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技术动荡性的调节作用则未得到数据支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绩效; 竞争强度; 技术动荡性; 反应型市场导向; 先动型市场导向;
基金:北京市社科规划基金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全球化背景下北京市企业协同创新绩效评价与提升机制研究”(15JDJGA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