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北京市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与数额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3000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内容: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著作及论文。
2.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时间范围
2011年1月至2021年8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著作以整体形式申报。
(2)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 自2007年设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以来曾经申报参评的成果;
(2)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
(3)成果违反学术规范。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网站(http://www.chinalegaleducation.com),下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同时报送电子版至:zgfxjy821@163.com
(二)报送材料
1.《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3份;
2. 著作一式3本,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一式3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8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请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0室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白老师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
邮编:10087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010-82509438),18618429569
传真:010-82509438;
专用邮箱:zgfxjy821@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北京市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表
法学教育奖评奖申报表.xls
http://www.law.ruc.edu.cn/home/t/?id=5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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