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庄严的法庭,就没有律师的座椅;没有律师的仗义执言,就没有司法公正,也就没有法庭的权威和尊严!
4月9日上午,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李占国带队走访浙江省律师协会,听取律师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完善良性互动机制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李占国对全省律师长期以来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新时代全面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和律师新型关系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站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法治工作水平。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法官和律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牢牢把握和充分发挥这一独特政治优势,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信心决心,拉高工作标杆,提升工作标准,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为努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合力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共同创造美好的法治春天。
二要互相尊重,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健全完善法官和律师新型关系。法官和律师都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不仅是知识共同体、职业共同体,而且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没有庄严的法庭,就没有律师的座椅;没有律师的仗义执言,就没有司法公正,也就没有法庭的权威和尊严。要相互尊重,法官要牢固树立“尊重律师就是尊重自己”的意识,依法、理性、文明、友善对待律师。一定要明白,依法保障律师的诉讼权益,就是维护司法公正,律师有地位,司法才能有权威,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离不开律师的。律师也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信任法官,依规办案、依法论理、依理服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相互理解,但理解不是无原则的忍让,宽容也不是纵容,要坚持法治原则,敢于斗争,勇于纠错,共同推动司法领域顽瘴痼疾的彻底解决,共同推动司法文明水平的不断提升。要相互支持,树立“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的理念,律师依法在诉讼环节上较真、在案件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法庭的认识更加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法官要支持律师依法发问、质证、辩论等各项权利,律师要支持、参与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纠偏。
三要加强沟通联系,深化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省高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协要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业务研讨制度、共同培训制度等,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服务工作情况,共同举办法律知识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来源:浙江天平
李占国,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本科)
1983.07—1984.06,山东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6—1991.12,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师
1991.12—1994.06,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法律部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4.06—1994.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4.12—1997.01,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7.01—2000.0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2000.07—2002.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2.12—2003.03,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03.03—2009.05,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05—2013.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03—2017.02,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02—2018.01,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8.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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