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研究生也可以申报的课题开始啦!
2021年度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课题申报公告
“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是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和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共建的科研平台,经“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课题研究,根据《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题管理办法》(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型、数量及资助经费
课题类型为年度课题,共8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课题资助经费40000元/项;一般课题3项,课题资助经费30000元/项;研究生课题3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项。
课题资助经费拨付方法: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余下50%于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课题研究时间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三、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课题研究以研究破产法和公司治理及其相关经济法制为导向,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课题成果不得引起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1. 课题应由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破产法和公司治理及其相关经济法学科工作者共同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
2. 课题组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申报研究生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是在读研究生。
申报重点和一般课题的,申请人要提供相关职称或从事实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一份;申报研究生课题要提供研究生在读证明材料一份。证明材料要随同申报书一并提交。
请将申请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yzq0206@126.com,同时邮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主持人身份及职称职务证明等),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安大新区社科楼A507,邮编:230601,收件人:杨祖卿,电话:18355282915。
4. 申报的课题内容可以参考2021年度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招标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题目可以自定。
5. 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申报。
6. 申报人须填写《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课题申请书》(附件3),且申报内容须详尽(特别是“研究方向与内容设计”),否则不予受理。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立项名单将在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联系电话:18355282915 电子邮箱 : yzq0206@126.com
附件1: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2021年度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招标课题选题指南.docx
一、个人破产制度研究
二、企业破产中的财政金融问题研究
三、企业破产中的税收问题研究
四、公司治理中的竞争法问题研究
五、破产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衔接适用研究
六、企业破产中的刑事问题研究
七、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问题研究
八、重整制度的实践与完善研究
九、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完善研究
十、股东与股权制度研究
(以上分类作为课题申报人的选题方向参考,课题申报人可围绕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及相关经济法制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自拟题目。)
附件3:2021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企业破产与公司治理研究所”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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