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法学CLSCI期刊发文数据分析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0年商法学CLSCI期刊发文数据分析
基础理论成果有待加强 公司法研究热度不减
核心提示:商法学2020年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发文112篇,在14个法学二级学科中排名第七;发文两篇及两篇以上的作者占比达19.35%;26%的单位贡献了超过60%的学术成果,中国政法大学以发文15篇位列榜首。
作者|张 雅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3474个字,预计阅读需10分钟▼
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的2020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CLSCI期刊,共22种)上发表的论文情况显示,1940篇论文中商法学共发文112篇,占全年发文总数的5.77%,在14个法学二级学科中排名第七,与排在前五名的刑法学(332篇)、民法学(330篇)、法理学(220篇)、刑事诉讼法学(193篇)、行政法学(171篇)相比,发文数存在较大差距,与排在第六名的经济法学(120篇)不相上下,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该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共发文12篇(《中国法学》发文6篇、《法学研究》发文6篇),占商法学全年发文总数的10.71%,占三大权威期刊上发文总数的4.48%(12/268),在14个法学学科中排名第七,远低于民法学(30篇)、行政法学(23篇)、法理学(22篇),学科实力仍需加强。
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2020年,CLSCI期刊上发表的112篇商法学论文由93位作者(合作署名论文仅统计第一作者)贡献,人均发文1.2篇,独著作者90人,由两位作者合作发表的文章有3篇,占该学科全年发文总数的2.68%,这表明商法学科论文独创性非常强。
在商法学作者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解正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建文各发文3篇,并列位居个人发文量榜首;中央财经大学缪因知、西北政法大学王莹莹、西南财经大学黄丽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乐兵、华南理工大学尹迪、中国社会科学院赵磊、北京大学蒋大兴、中国政法大学郑佳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赵吟、李燕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丁勇、钱玉林、郑彧、罗培新各发文2篇。这18位作者共发文38篇,占学科论文总数的33.93%。该学科发文2篇及2篇以上的作者占93位作者总数的19.35%。
发文单位情况分析
根据正式发布的2020年商法学科CLSCI期刊发文情况统计,112篇文章的作者来自50家科研单位(对于合作署名论文,本分析报告仅统计第一作者单位;对于一个作者标明两家单位的,本分析报告仅统计第一单位),平均每家单位发文2.24篇。发表两篇以上论文的单位共21家,超过单位发文平均值的单位共13家,占科研单位总数的26%。这21家高产科研单位2020年在CLSCI期刊共发表论文86篇,占商法学论文发表总数的76.79%。
中国政法大学以发文15篇、华东政法大学以发文14篇、西南政法大学以发文10篇、北京大学以发文4篇位列该学科四强。这四家单位合计发文43篇,占该学科全年发文总数的38.39%。西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9家单位以各自发文3篇的成绩紧随其后。上述13家单位共发文70篇,占该学科发文总数的62.5%。由此可见,26%的单位贡献了超过60%的学术成果,足见这些单位科研实力强劲。
2019年商法学科CLSCI期刊发文排名前十的单位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9篇)、清华大学(8篇)、北京大学(7篇)、华东政法大学(5篇)、中国人民大学(4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篇)、武汉大学(3篇)、西南政法大学(3篇)、中南大学(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中央财经大学(3篇)。前四名科研单位共发文29篇,2020年较前一年多了14篇,数量增加48.28%。比较该学科这两年前十名单位的发文总量(为确保结果客观,各取前10家单位发文数量,10家之后并列者数量不纳入统计)发现,2020年(61篇)比2019年(48篇)多了13篇,数量增加27.08%。无论是前四名还是前十名的发文数量,2020年都较2019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商法学科各科研单位强者恒强的态势进一步加强。
此外,比较两年的科研单位排名可以发现,中国政法大学依然稳居榜首,且2020年比2019年多发表了4篇论文,科研实力继续增强;华东政法大学以发文14篇的成绩从2019年的第四名(5篇)跃居到第二名,西南政法大学以发文10篇的成绩从2019年的第六名(3篇)跃居到第三名,西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发文3篇跻身十强,几家单位的学术实力都有了一定进步。和2019年相比,2020年北京大学发文数量减少3篇,从第三名跌至第四名;清华大学减少6篇,直接从原来的第二名跌出前十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纷纷无缘十强。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直发挥稳定,排名和发文数量变化不大。
学科研究特点
2020年CLSCI期刊上发表的112篇文章商法学总体呈现以下两大特征:
基础理论成果有待加强。厘清商法定义、范围及地位是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关键。但由于其研究难度大、成果产出慢,往往使得学者研究热情不高。相较于对近年来的新兴领域,如个人信息、数据、区块链等(共发文10篇)问题的研究,2020年CLSCI期刊关于传统商法基础理论的文章只有8篇,占该学科发文总数的7.14%。其中,研究民商区分与商法独特性的论文较多,如赵万一的《民商合一体制之困境与完善》、杨峰的《商法思维的逻辑结构与司法适用》、王建文的《论我国民间借贷合同法律适用的民商区分》等。此外,还有部分关于公司法基础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徐强胜的《我国公司人格的基本制度再造——以公司资本制度与董事会地位为核心》《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位与改革》、朱慈蕴的《论中国公司法本土化与国际化的融合》等。
公司法研究热度不减。和金融法(13篇)、证券法(10篇)、保险法(9篇)等相比,涉及公司法的相关论文成果累计达42篇,占商法学2020年CLSCI期刊发文总数的37.5%,除基础理论文章3篇,具体研究情况如下:
第一,公司治理方面研究成果16篇,占商法学发文总数的14.29%。公司治理是研究企业内部权力安排的科学,强调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能够保证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维护利害关系人利益具有极大意义,因此,一直是商法研究的重要领域。2020年相关研究内容广泛,涉及控股股东的法律约束、公章的管理规则、董事会职权、公司双重股权架构、表决权拘束协议等。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公司双重股权架构的研究,如沈朝晖的《双层股权结构的“日落条款”》、吴尚轩的《论中国双层股权上市的规制》、刘胜军的《新经济下的双层股权结构:理论证成、实践经验与中国有效治理路径》、李燕的《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滥用的司法认定》等;二是涉及对董事权利义务分配的研究,如丁勇的《董事执行股东会决议可免责性研究》、楼秋然的《董事职务期前解除的立场选择与规则重构》、王长华的《公司法人机关理论的再认识——以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为视角》等。
第二,决议效力方面研究成果9篇,占商法学发文总数的8.04%。公司决议效力是公司法研究中经久不衰的问题,包括公司决议的外部效力、未经决议的越权担保等行为,涉及组织法和契约法、公司各方主体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主要成果有丁勇的《公司决议瑕疵立法的范式转换与体系重构》、叶林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公司法解释》、柯勇敏的《公司决议不成立的质疑与二分法的回归》、李建伟的《公司决议的外部效力研究——〈民法典〉第85条法教义学分析》、蒋大兴的《公司组织意思表示之特殊构造——不完全代表/代理与公司内部决议之外部效力》等。
第三,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研究成果9篇,占商法学发文总数的8.04%。这方面主要研究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环节的制度安排,是商法学者一直热衷讨论的话题。2020年的相关成果主要集中在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责任(5篇),以及涉及股份回购、股东出资形式等问题的研究,如,王莹莹的《论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责任》、潘林的《股份回购中资本规制的展开——基于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考察》、陈妮的《非破产下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保护限度实证研究》、吴京辉的《认缴资本制下资不抵债规则的功能转向——从破产原因到破产预防》、陈群峰的《“资本显著不足”情形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研究》等。
第四,股权制度方面研究成果5篇,占商法学发文总数的4.46%。该制度主要涉及公司内部股权的转让、代持与权力行使等问题,如王东光的《论股权转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责任》,旷涵潇、王涌的《夫妻共有股权行使的困境及其应对——兼论商法与婚姻法的关系》,王毓莹的《股权代持的权利架构——股权归属与处分效力的追问》,于莹的《股权转让自由与信赖保护的角力——以股东优先购买权中转让股东反悔为视角》,葛伟军的《股权代持的司法裁判与规范理念》。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ND·
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人工智能+”专项博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27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定向招考(学术型)博士复试工作通知,含复试名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复查结果
海南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25人
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拟录取名单公示,18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2021年公安专业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政治考察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