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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核心论文从投稿到录用的三轮审稿意见与修改回复

法研在线 2021-09-15

来源:重庆高教研究(ID:CQGJYJ),文中作为案例的论文《学术发包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治理模式》已发表于《重庆高教研究》。

第一轮审稿意见

同行评议专家1

(某世界一流建设高校副教授,博士)

学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如何现代化,是重要的高等教育改革议题。论文提出学术发包制的概念,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问题在于,如何区分学术发包制与项目制的关系,学术发包制与学术锦标赛体制又是什么关系?作者似乎没有厘清。建议进一步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学术发包制的运作逻辑。概念的提出,必须建立在洞察与扎实论证的基础上才能够成立。否则,提所谓学术治理模式,可能过大了。

结论:修后再审。

作者修回说明:

感谢专家的意见。就此,我们对已有论述进行了梳理与补充:我们认为,学术发包制作为一种混合治理形态,融合了科层制、项目制以及锦标赛制的灵魂内核,其中项目制是学术发包制运作过程中的制度手段,学术锦标赛则是学术发包制内在凝练的制度精神,分别具体表现为学术资源激励与学术绩效问责。第二部分基本特征,是我们对学术发包制的特殊性及制度呈现的具体探索与分析,希望归纳出其融合三大制度模式内核的运作逻辑,结合专家建议,我们补充了关于学术发包制运作逻辑的相关论述:

总体而言,当前的学术场域存在行政权力、市场竞争与学术权力三种逻辑的相互作用:行政权力的逻辑使得大学内部在学术事务上存在一定的科层式的垂直隶属关系,市场竞争逻辑的日渐渗透使得大学内部多方利益主体展开了以自身目标为中心的学术资源博弈与争夺,而学术权力的逻辑则使大学内部的相关组织与教师之间表现出相对平等的共事关系,彼此间“以学术产出论成败”。以上三种逻辑之间的互动,使得我国学术事务在科层式的行政思维与组织之中运行、学术资源按照发包方意图自上而下以专项化方式配置、学术成果成为学术组织与教师发展、晋升的“关键性证据”,最终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融合了科层制、项目制以及锦标赛制灵魂内核的发包关系。在此基础上,学术发包制成为以科层制为制度根基、以项目制为制度手段并以学术锦标赛为制度精神的特殊性存在,并在制度层面表现出学术治理权分配、学术资源激励和学术绩效问责机制三大特征。


同行评议专家2

(某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授,博士)

该文基于已有行政发包制的研究,提出了“学术发包制”这一概念,并做了比较充分的论证。整个论文结构完整、思路清晰,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颇有意义的观点。

但该文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由于学术、学术生产及其内外部治理的特殊性,将“发包制”与学术生产及治理糅合在一起,在内在逻辑上并不匹配,有牵强附会之嫌。

另外,该文提出的一些观点也很容易引起歧义,如第五部分中的【从“竞争性发包”到“协作性发包”】,既然是从上至下的“发包”,如何“竞争”,又该如何“协作”呢,该文并没有理清楚。

审稿结论:退稿。


作者修回说明:

感谢专家的意见。就此,我们有如下思考:正如专家所言,学术、学术生产及其内外部治理拥有其独有的特殊性,我们认为在学术场域,学术与学术生产及其治理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内在关联,我国学术治理模式是近些年我国学术生产数量繁荣的重要因素,学术生产数量也毫无疑问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学术发展的水平。学术发包制作为一种政府与大学、社会与大学以及大学组织内部围绕学术任务而形成的发包关系,深嵌在我国学术事务且贯穿于整个学术治理体系之中,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治理模式。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对学术发包制这一混合治理形态的探讨以寻求其与我国的学术、学术生产及其内外部治理之间的制度关联,同时我们调整了学术发包制对我国学术发展具体影响的逻辑表述。

感谢专家的意见。就此,我们有如下思考:诚然,学术发包制作为一种存在于政府与大学、社会与大学以及大学组织内部的一种发包关系。就其整体呈现而言,确实是自上而下的“纵向发包”关系,但从作为其制度精神的学术锦标赛这一“横切面”的视角去看,则表现为一种“横向竞争”关系,也正是二者的制度性互嵌推动学术发包制进一步生长,而要使学术发包制健康运作,就亟需推动发包的方式由“竞争”走向“协作”。根据专家建议,我们对该部分的表述进行了解释与补充:

为公平分配学术资源、不断优化学术质量,学术发包制需要实现从“竞争性发包”到“协作式发包”的方式转化。从作为制度精神的学术锦标赛这一“横切面”的视角来看,学术发包制表现为一种明显的“横向竞争”关系,由此,发包方式从“竞争”到“协作”的转化是最大化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协作式发包”要求在对项目、任务、指标等事务进行发包的过程中,不同层级的学术发包方与学术承包方需要充分地沟通与协商,相同层级的学术承包方之间根据优势互补原则进行协同攻关。首先,要大力推进学术资源配置主体的多元化,尊重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话语地位,聆听多方主体的意见与建议,合理规划学术资源的使用,科学安排各方各级指标任务;其次,要使作为承包方的行政人员也承担剩余索取权,“承担剩余索取权中的风险可以减少道德风险,享有剩余控制权中的收益可以减少激励机制的扭曲”,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行政人员消极管理、腐败寻租等行为。最后,要完善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彼此间的监督机制,要加强学术承包方之间的协同机制,推进信息公开、资源共享,提高各级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使得学术治理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资源争夺而引发的恶性竞争。可以说,“绿色发包”是学术发包制的题中之义,亦是人心所向。


同行评议专家3

(某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讲师,博士)

本文以学术发包制为切入点对我国高校学术治理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文章结构也具有较强的逻辑性。但有几个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1. 引言和综述部分均提到了锦标赛制理论,但未提及其核心原则,为了读者更好地理解发包制这一概念,应对锦标赛或学术锦标赛的关键内涵进行概括性介绍;

2. 熊进等人关于学术领域发包制和项目制已经有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文与这类研究的区别和创新点在哪里?结论部分应对以往文献有所回应;

3. 文中部分表述还需斟酌,如“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奖励、职称评审等学术资源的分配权和使用权、项目审批权以及人事任免权等权力大多集中在行政权力手中,即由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统筹规划”。科研项目的分配权由行政管理部门掌握毋庸置疑,但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使用权还是掌握在学术团队及个人手中吧?科研奖励的评审和决策权也大多由学术委员会掌握。此外,当前以职称评审为核心的学术事务决策权已经下放到基层院系,院系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等学术治理机构的权力得到强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所掌握的不同类型学术事务的决策权有所变化,这一点需要在文中有所体现。

审稿结论:修后发表/修后再审。


作者修回说明:

感谢专家的意见。就此,我们做一下补充和丰富,将专家的建议融入修改中。

(1)近年来,我国在学术研究上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突出表现为论文发表数量“爆炸式增长”,重大学术成果开始涌现。有学者曾利用企业理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奇迹与政府治理体制进行分析,提出“政治锦标赛”和“行政发包制”的分析框架,以此来理解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不少学者引入锦标赛制理论对学术产量繁荣的原因进行探讨。“学术锦标赛”意指大学、学部、院系以及教师为了获得发展资源与空间而在各自层级之间展开的以学术产出数量作为优胜标准的横向竞争与博弈的激励模式,具体表现为以多层级同时推进为程序、以发展资源竞争为目标、以学术成果量化为手段三位一体的特征。但学术竞争背后的动力机制又是什么呢,在学术事务中是否也存在一种发包关系呢?目前学术界关于学术治理模式的探讨大多集中在学术自治和科层制两种模式上,但这两种模式都难以充分解释我国大学学术治理的一些现象与特征,是否还存在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治理模式呢?为此,我们可以尝试借助“行政发包制”这一组织治理形态,对我国大学学术事务中的“发包制”特征进行深入研究。应该说,“学术发包制”贯穿整个学术治理体系之中,既包括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学术发包关系,也包括社会与大学之间的学术发包关系,还包括大学组织内部的学术发包关系。限于篇幅,我们主要分析学术发包制在大学组织内部的基本特征、形成机理、具体影响以及优化路径,以期为中国特色的学术治理模式提供一个有益的研究视角与变革思路。

(2)可以说,国家层面的“赶超”心态、学校层面的排名压力、师生群体的考核压力等因素相互叠加使得学术竞争愈演愈烈,彼此之间激烈的“学术锦标赛”持续上演。阎光才发现,我国大学教师在整个从业过程中都具有锦标赛制特征,并且各方行政部门还通过各种绩效指标对大学教师施与更强的竞争压力。陈先哲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学术治理模式具有较为明显的学术锦标赛制特征,并认为其通过利益捆绑机制将国家、大学组织以及大学教师三方目标统一起来,产生强激励并促进学术产量持续高速增长。学术锦标赛作为一种大学学术场域的竞争与博弈,既发生在各级各类高校之间,也发生在各高校内部的不同学部、院系与教师之间,以多层级、多学科同时推进的方式高速运转。学术锦标赛的愈加火热,使得大学开始“谋划”快速出成果的途径,催生了各种校内发展的“规划”,学术发包制走向成熟。

感谢专家的意见。正如专家所言,熊进等人关于学术领域发包制和项目制已经颇有见地,诚恳地说,本文创新有多大,不敢夜郎自大。但是本研究是参照周黎安所提出的“行政发包制”这一组织治理形态的理想类型对学术场域学术事务治理的“发包制”特征进行再思考、分析、归纳和总结,且将项目制作为学术发包制的制度手段而非独立的学术治理体制加以论述。如果说有些独特性,或许取决于作者对这一问题认识与理解的视角,为此我们在结语部分增加了一些内容:

综上所述,学术发包制是参照“行政发包制”这一混合治理形态的理想类型对学术场域学术事务治理的“发包制”特征进行的再思考,其将科层制、项目制与学术锦标赛制融合为一个共同的学术治理模式,而不再是分别将其作为独立的学术治理体制进行分析和讨论。换言之,学术发包制为研究中国特色学术治理模式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一研究视角有助于将学术治理的整体运作机制从静态揭示推向动态描绘,也有利于从科层制与学术自治二元对立的学术治理思维推向一种更趋复杂、互动的思维框架。然而,鉴于学术场域的复杂性,目前关于学术发包制的探讨依然是一个初步探索,尚存诸多不足,仍有待进一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观察。

感谢专家的意见。我们分析的初衷是希望藉由“行政发包制”这一政府治理模式的理想类型来分析我国学术治理场域的“发包制”特征,因此“学术发包制”归根结底是一个通过理想类型分析法而提出的具有隐喻性质的概念,旨在描绘出我国学术治理模式的某些无限接近于典型的现象或特征,凝练抑或放大学术治理的某种抽象形式,而并非对学术事务治理的经验现实的完全临摹,与现实本身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由于表述不清,导致存在一些误会。为此,我们对学术发包制的概念阐述部分进行补充论述,主要分布在第二部分的结尾处,具体内容有:

需要说明的是,“学术发包制”归根结底是一个借助于“行政发包制”这一政府治理模式的理想类型而提出的具有隐喻性质的概念,旨在描绘出一种介于学术自治与科层制之间的,融合了科层制、项目制以及锦标赛制特征的混合学术治理形态。这一概念勾勒了我国学术治理模式的某些长期稳定且鲜明的、无限趋近于典型的重要现象或特征,而并非对学术事务治理现实的完全临摹。例如,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所掌握的不同类型学术事务的决策权也随之变化。可见,学术发包制与客观现实本身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难以进行精确且严格的对应。

编辑部意见: 请参考以上外审意见对全文进行修改完善,凡修改之处请用红色字体标出。另请按照我刊近期刊发文献通修全文格式。尽快修回,修回时请在文前附上详细的修回说明(需对外审意见以及编辑部意见进行逐条回复)。


第二轮审稿意见

同行评议专家1

(某世界一流建设高校副教授,博士)

作者在修改时部分回应了我的意见,但是作为一种模式的提出,需要特定院校的案例作为支撑。否则,还是从理论到理论,不具有说服力。建议作者增强案例研究,在理论与案例之间形成对话和呼应。

审稿结论:修后发表。

作者修回说明:

感谢专家的意见。我们承认,“学术发包制”确实是一个新概念、新模式,但作为一种实践机制,它的形成与发展的时间不短,在现实中较为直观的实例也不少见。也就是说,这不是某一所院校所独有的学术治理模式,而是在中国大地上隐形存在的但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模式。像专家所言,“从理论到理论,不具有说服力”,但是基于经验的,以理论为导向的研究也是研究方式之一。作者在后续研究中会加强案例研究,进一步夯实理论支撑,但在一篇文章中确实难以完成“在理论与案例之间形成对话和呼应”,唯继续修炼。

同行评议专家3

(某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讲师,博士)

修改后的文章较好地回应了专家提出的诸多问题,对学术锦标赛制、项目制与文中所述的学术发包制之间的关系,以及学术发包制的内涵及运行机理进行了深入论述,进一步提升了文章的逻辑自洽性,文末对本文的创新及不足进行了总结,对已有文献进行了回应。建议发表

审稿结论:可刊用。

编辑部意见:请参考以上外审意见对全文进行修改完善,凡修改之处请用蓝色字体标出。另请按照我刊近期刊发文献通修全文格式。尽快修回,修回时请在文前附上详细的修回说明(需对外审意见以及编辑部意见进行逐条回复)。另外,文章的结构框架需要再斟酌,就目前的篇幅安排而言,建议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整合一下,第五部分再具体深化提升一下。同时加个结语部分。

作者修回说明:

感谢编辑部的意见。文章按照五个部分进行架构,第一部分“行政发包制相关研究的梳理与应用”旨在引出“学术发包制”;第二部分,“学术发包制的基本特征”试图在比较中廓清学术发包制,讲清楚“究竟是什么”;第三部分“学术发包制的形成机理”尝试把它“何以形成”的基本要素以及互动机制予以阐述;第四部分“学术发包制的具体影响”主要是该学术治理模式运行的结果,有积极有消极;第五部分“学术发包制的优化路径”就是对其消极结果进行路径干预,从而达到学术治理体系优化的目的。五个部分层层推进,第三、第四部分一个是“过程机理”一个是“运行结果”,难以整合,道理已经阐明清楚,可能不必拘泥于每一部分篇幅的均衡。第五部分的路径,说实话不写显得不完整,扩充的实质意义也不大,不宜再去强占篇幅。

可能这样的回应,不能令外审专家和编辑部满意,但这是作者的真实意思表达,文责自负。

三审编辑部意见:参考文献格式需要进一步修整统一,凡同一文献被引多次的,也只出现一个上标。

终审意见:编辑部定稿会共同决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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