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的通知 【预通知1号】
各位理事:
经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预定于2021年9月25日(周六)在武汉市召开,会议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商事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国际化与本土化
研讨会的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商事法律制度的论述
2.公司法新一轮重大修改及其关键制度设计
3.公司法修订中“中国特色”的体系构造与规范表达
4.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与证券法律制度的现代化
5.《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与商事登记制度的现代化
6.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视域下的其他商事法律问题
二、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参会者应提交论文,具体要求是:
1.凡提交论文者,其主题需符合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
2.凡参会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将论文的电子版(WORD版文档)发送至sfxyjh@163.com,以便年会承办方提前制作论文集,并随附作者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完整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
3.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年会会议论文”,论文电子文档请按照以下格式命文件名:“论文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4.论文格式:请统一参照《中国法学》刊载论文的格式和注释体例。
5.作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论文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本届年会收到的论文遴选后将印制论文集,本届年会论文将择优结集出版,凡不同意结集出版者,请在所提交论文的显著位置做出声明。
7.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篇幅1万字左右为宜,特别优秀的论文可适度放宽。
8.为鼓励和扶持青年学者,年会将从参会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凡论文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将不予收入论文集、不参加评奖,敬请谅解。
三、会议时间、会议形式和会议地点
1.本次会议报到时间暂定为2021年9月25日8:00—8:30,会期为9月25日一天。
2.视疫情防控要求,会议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办方的联系方式
1.李安安 老师 电话:18908621726
2.袁 康 老师 电话:15327458061
五、其它事项
1.本通知将发至各位理事,请各位理事将本通知转达本单位和本地区从事商法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以便广泛征集论文,会议期间还将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及颁奖仪式。
2.欢迎各高校、研究机构从事商法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相关实务部门的同志提交论文参会。
3.本次年会不收取会务费,交通自理。
4.本次通知为预通知,会议未定事项另行通知,敬请留意本会理事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会议信息。
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