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十二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法学分论坛邀请函(新)
为促进海内外青年学者交流,引进各学科优秀人才,原定于7月3日举办的中山大学第十二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以及法学分论坛,因疫情原因推迟到7月15日举行,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10日24:00。素仰您良好的学术声望,诚邀您报名参会。
论坛有关安排如下:
会议日程
邀请对象
在法学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拟投身中山大学教学科研事业的全球优秀青年人才。
报名方式
请在北京时间8点-24点登录如下系统进行报名,活动场次请选择“中山大学第十二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
https://uems.sysu.edu.cn/hrrecruit/product/mobile/index.html#/login?FM_SYS_ID=hrs
岗位设置
(一)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或者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国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43周岁。
3.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科研背景良好,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较好的发展潜力,需取得最高学历不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专职研究人员
1.特聘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则上取得不少于3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适当减少;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申请者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特聘副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原则上取得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减少到1项;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博士后:年龄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联系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1年7月2日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等研究生招生系统访问地址变更的通知
法发(2021)21号:二十三种常见犯罪量刑标准(2021.7.1 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