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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发布通知!农村水价调整
关于调整我县农村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的通知
当前,我县农村地区供水已全部用上“丹江水”,成功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为保障新建供水厂良性运营,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意见》(豫发改价管〔2022〕3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7〕44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前期价格调查、定价方案拟定、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全县乡村两级代表大会和在新闻媒体平台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报请县政府和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县农村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及优惠政策
我县农村地区供水价格按照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分三类收取,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70元、非居民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4.2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2.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对农村低保、五保户每户每月免收2立方米水费,农村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村两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结合我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尚未覆盖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暂不在农村地区征收污水处理费。